半懂

印光法师文钞

复严文朴居士书

三十九人法名,各另纸书之。二十五元香敬,已令报国寺尽钱寄书矣。三四日当可寄来。以后不得又来信,来则退回。实无此目力精神,非不近人情。

三十九个人的法名,各自在另外的纸上写好。二十五元的香敬,已经令报国寺,按这个钱数给你们寄书了。三四天应当可以寄来。以后不得又来信,来信就退回。实在没有这个视力精神,不是不近人情。

汝将人名写于红纸,看不见,令人抄出方知。汝少年人,不知老年人之苦,写于红纸,究有何益。今将法名挂号寄来,待西方公据,初机先导来,各为分送。(民廿七十月十三)

你将人的名字写在红纸上,我看不见,令他人抄出来,方才知道。你是少年人,不知道老年人的苦,写在红纸上,究竟有什么利益。现将法名挂号寄来,等到《西方公据》、《初机先导》来了,各自为他们分送。(民国二十七年<1938>十月十三日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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