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谓在持长斋念佛之外,应遵守的生活规矩,就是敦实地行持孝道和友善,完全恪守伦理纲常。诸恶莫作,众善奉行。居心动念不涉及乖谬不正的事情,以及虚伪作人。给别人做事情应当克尽自己的职责。遇到有佛缘的人,劝他们修行佛道。如此种种修行事相,不需要具体地一一标明,只要勤看《印光法师文钞》及《安士全书》自然会知道。
须知身为佛弟子,所有的作为必须超过世俗人的所行,才能使自己得到真实利益,使他人看了也能够效法学习。
如果只是嘴里说修行,心中怀有不善的念头。对于父母兄弟以及一切世间的人,不能恪尽自己的本分。这样的人名为假善人。因地的心既然虚伪,真实的利益又怎能得到呢?
圣贤的学问都从“格物致知、诚意正心”开始的。更何况想了生脱死、超凡入圣的人呢!格物致知等意思,当看《四书蕅益解重刻序》,及《了凡四训序》这两篇文章就知道了。
从前,白居易问鸟窠禅师说:“什么是佛法大意?”禅师说:“诸恶莫作,众善奉行。”白居易说:“这两句话,三岁孩童也会这么说。”禅师说:“三岁孩童虽然能说,可是八十老翁未必能做到。”要知道,这是一切学佛人最重要的一句话。诸恶莫作、众善奉行,这些事情都必须在心地上论。不专门指外相上的行事而已。
心地上不起一丝恶念,身口意三业全体是善。这样念佛,功德胜过常人百千万倍。想让心地上只有善念,了无恶念,就应当于一切时处,主敬存诚,如同面对佛和上天,方才可能有所希望。心里稍微一放纵,一切不如法的念头,就会随之而起啊。
[1]相观而善:互相看过对方(的作品)并且都感觉很好。◇《礼记・学记》:“大学之法:禁于未发之谓豫;当其可之谓时;不凌节而施之谓孙;相观而善之谓摩。此四者,教之所由兴也。”(大学施教的方法:在学生的错误没有发生时就加以防止,叫做预防;在适当的时机进行教育,叫做及时;不超越受教育者的才能和年龄特征而进行教育,叫做合乎顺序;互相取长补短,叫做观摩。这四点,是教学成功的经验。)
[2]格物致知:穷究事物原理,从而获得知识。格,推究。致,求得。◇《礼记・大学》:“欲诚其意者,先致其知;致知在格物。”(要想使自己的意念真诚,先要使自己获得知识;获得知识的途径在于认识、研究万事万物。)
历代儒家学者对格物致知有不同解释。文钞《复念佛居士书》(<三编・卷二>)云:“格除幻妄私欲物,致显中庸秉彝知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