半懂

印光法师文钞

复杨树枝居士书(四)

(民国二十)

光无状,自光绪七年离家,至今已五十年,依然故我。业障未消,道业未成,无面目以回本乡。

我没有什么美好的行为事迹,自从光绪七年(1881)离开家乡,至今已经五十年了,依然还是原来的我。业障未消,道业未成,无面目回到家乡。

虽前承陈柏生,刘雪亚二督帅,函劝回秦,但自愧实甚,不肯应命。以致先祖坟墓,并父母坟墓,均未能一往礼拜。不孝之罪,直无可忏,每一思之,汗为浃背。

虽然以前承蒙陈柏生、刘雪亚二位督帅,写信劝我回陕西,但是我自己实在非常惭愧,不肯答应。以致于先祖的坟墓,以及父母的坟墓,都没能前去礼拜。不孝之罪,简直无法忏悔,每次一想到这,就汗水流的满背都是。

居士秉救济之婆心,行平等之法行,不以寒舍为辱,而一为观察,可谓屋乌推诚矣。又复往视光之祖茔(yíng),则所谓老吾老以及人之老。光阅至此,不禁潸(shān)然惨凄者久之。

居士秉着慈悲救济的善心,施行平等的法行,不以我的家为屈辱,而前去察看,可说是爱屋及乌地以诚相待啊!又再前往察看我家的祖坟,就是所谓的“孝敬自己家里的长辈,从而推广到孝敬别人家里的长辈”啊!我看到这里,不禁流泪悲惨凄凉了很久。

然而光之为人,绝不愿留虚名以污人耳目。但期临终仗佛力以往生,则所愿足矣。至于行履,有何可上纸笔,著述亦无。

然而我的为人,绝对不愿意留下虚名来玷污他人的耳目。只期望临终时仗佛力往生,那么我的愿望就满足了啊!至于我的经历,有什么值得写成文稿的,著述也没有。

文钞,自徐蔚如排印后,则随顺人情,为之流布。自十五年中华书局增广文钞版排好,此后所有随便应酬之作,概不存稿。

《文钞》,自从徐蔚如排印之后,就随顺人情,加以流布。自从民国十五年(1926),中华书局《增广文钞》版排好,此后所有随便应酬的文稿,一概不存底稿。

吾乡同辈,已经死尽。赵士英乃后生,得其传闻,而一片明月照九州之偈,亦非光作。光之为人,不傲不谄,视一切有势力无势力者,亦无二致。

我家乡的同辈,已经死完了。赵士英是后辈,听到一些传闻,而“一片明月照九州”的偈颂,也不是我写的。我的为人,不骄傲、不谄曲,看一切有势力、没势力的人,也没有二样。

居士既抄赵士英之记,今仍寄回,亦不修改,以不愿留此丑迹于世。若即将此纸撕灭,窃恐居士谓不近人情。

居士既然抄下了赵士英的记文,现今仍然寄回,也不修改,因为不愿意留下这些丑迹在世上。如果我立即将这张纸撕毁,想到恐怕居士会认为我不近人情。

今人每每求诸名人,为己父母,及为己作诸传记,以期留身后之名耳,光颇以此为耻。不但光自己不求人作,即光父母,亦不自作,况求人乎。

现今的人,每每去求一些名人,为自己的父母,以及为自己写一些传记,以期望留下身后的名声,我很以此为耻。不但我自己不求他人写什么传记,即使是我的父母,也不会自己去写,何况求他人写呢?

纵能名满天下,还能以此了生死否。以故光之名心,淡极淡极。每见求人撰文者,心辄痛息。以故常曰,世间人多多都是好名而恶实。光岂恶名哉。以无实之名,实为大辱,故不愿有此空名也。

纵然能够名满天下,还能以这个名声了生死吗?所以,我的好名之心,淡薄到极点。每每见到求他人撰写传记文章的人,心中就会悲痛叹息。因此常常说:世间人大多都是喜好虚名而厌恶真实。我哪里是厌恶虚名呢?只是因为没有真实修持的虚名,实在是很大的耻辱,所以不愿意有这样的空名啊!

●(其二)凡事当按自己之职分,以为计虑。明知其不可,而又常欲为之,岂非无事生事,徒扰心神,有何益乎。

●(第二封信)凡事都应当按照自己的职责本分,来计划考虑。明明知道不可为,而又常常想要去做,难道不是无事生事,徒然扰乱心神,有什么好处呢?

汝之所问,汝已知其不能,何又问我,我岂能越理教汝乎。况今之学佛,甚为便利,不似昔年,非出家,遂难闻法修行也。

你所问的事,你已经知道是不能做到的,何必又来问我,我哪能逾越道理来教导你呢?何况如今学佛,很是便利,不像过去,不出家,就很难闻法修行。

现今邮政大通,在处之经,皆可请致,天下知识,均可请教,何必出家方能修行乎。须知今日出家,反不若在家居士之有益。以法弱魔强,恶徒邪党,常怀欺僧夺产之心。

现今邮政通畅,到处都有经书,都可以请到读诵;天下的善知识,都可以向他请教,何必一定要出家,才能修行呢?必须知道今天出家,反而不如在家居士有利益。因为法弱魔强,恶徒邪党,常常怀着欺陵僧人,夺取寺产的心。

若处山林寂静之处,则小人竟为夺数升米,几件衣,几圆钱,而行打杀,其危险非古昔所有。即在城市,亦难免无人事往还。谁能一事不为,安受供养乎。

如果住在山林寂静的地方,那么小人竟然为了夺取数升米、几件衣服、几圆钱,而打人杀人,这样的危险并非古昔才有。即使在城市中,也难免没有人事的来往。谁能够一件事不做,安然接受供养呢?

光以无能之人,在普陀二十余年,只以随众吃饭而已。自民七蔚如印文钞以来,亦是终日为人忙。汝意谓出家便一无所事乎。不知出家,若撑持道场,宏扬佛法,其事更多。

我是一个无能的人,在普陀山二十多年,只是随众吃饭罢了。自从民国七年(1918),徐蔚如印《文钞》以来,也是整天为他人奔忙。你认为出家了就什么事都没有了吗?不知道出家,如果要撑持道场,宏扬佛法,事情会更多。

即作自了汉,而所须衣食,总须经营,日食三餐,当必料理。若不修持,尚多闲暇,若勤修持,则忙无已时。汝欲受皈依,当于佛前礼拜自受。

即使作一个自了汉,而你自己所须的衣服饮食,总是须要经营,一日三餐,必当料理。如果不修持,还多些空闲;如果勤于修持,那么就忙得没有时间了。你想要受皈依,应当在佛前礼拜,自受皈依。

今为汝取法名为慧懋(mào),谓以佛法自勉勉他,以期敦伦尽分,不悖佛教之人乘天乘,信愿念佛,实行佛教之横超法门。任是佛菩萨现身,亦不肯离此二途,另修别法。则虽未能得佛心,却实能够仗佛力。

现今为你取法名为慧懋,意思是以佛法自己勉励、勉励他人,以期望敦睦人伦、竭尽己分,不违悖佛教的人乘、天乘善法,信愿念佛,实行佛教的横超法门(净土法门)。就是佛菩萨现身,也不肯离开这二种路途,另外去修别的法门。那么虽然还没能得到佛心,却真实地能够依仗佛力。

末世众生,不以信愿念佛,求生西方,万难了生脱死。且勿以不能遍研大乘经论,遍通禅教律密为欠。倘置净土一法,纵能遍得经论之奥,遍通诸种法门,或恐了生脱死一事,尚在未来不知经若干世若干劫也,说甚父母许不许。

末法时代的众生,不以信愿念佛,求生西方,很难了生脱死。暂且不要因为不能周遍研读大乘经论,不能周遍通达禅宗、教下、律宗、密宗,而认为有所欠缺。倘若放弃净土法门,纵然能够周遍得到经论的奥义,周遍通达诸种法门,或许恐怕了生脱死这件事,还要在未来不知经过多少世、多少劫(才能实现)啊!说什么父母许不许你出家。

光一向不赞成人出家,况今之乱世,多半都以俗欺僧乎。至于受戒,不妨亦在佛前多多忏悔,自誓受之,如文钞中与福贤女士书所说。

我一向不赞成人出家,何况现今的乱世,多半都是以俗势欺陵僧人呢。至于受戒,不妨也在佛前,多多忏悔,自誓受戒,如《文钞》中《与徐福贤女士书》所说。

然无论受戒不受戒,既皈依三宝,必须持此五事,不敢有犯,方为正信佛弟子。若以未受五戒,于此五戒不须注意,则尚不足为正人君子,况佛弟子乎。

然而无论受戒、不受戒,既然皈依三宝,必须守持这五件事(不杀生、不偷盗、不邪淫、不妄语、不饮酒),不敢有犯,才是正信的佛弟子。如果认为没有受五戒,对这五戒就不须要注意,那么尚且不足以称为一个正人君子,何况佛弟子呢?

诸恶莫作,众善奉行,一切善法悉宜修,一切恶法悉宜断,是为佛教之略戒经。今之世运,坏至其极者,以儒者破斥三世因果,六道轮回,为佛骗愚俗之说。故儒者均不以三世因果,六道轮回为训,以致善无以劝,恶无以惩。

诸恶莫作,众善奉行,一切善法全都应该修,一切恶法全都应该断,这是佛教的略戒经。现今的世运,坏到极点的原因,是因为儒者破斥三世因果、六道轮回,认为这是佛欺骗愚昧俗人的说法。所以儒者都不以三世因果、六道轮回作为训诲,以致行善无法加以劝导,作恶不能加以惩罚。

及乎欧风一来,则靡然从之。使大家都知有三世因果,六道轮回之事理,则何至互相残杀,以致杀劫永无了期也。呜乎哀哉。

等到欧风西学一来,大家全都顺风而倒。假使大家都知道有三世因果、六道轮回的事理,那么何至于互相残杀,以致杀劫永无了期呢?唉!实在悲哀呀!

●(其三)汝兄立田,天姿甚好,惜其未学。然已大半辈子过了,无可成就,只好一心念佛,求生西方。

●(第三封信)你的哥哥杨立田,天姿很好,可惜他没有早点修学。然而已经过了大半辈子了,没什么可以成就的,只好一心念佛,求生西方。

彼妄想甚大,欲一年两年修行,即得五眼六通,又欲知父母之究竟苦乐。此种话,虽是一片慕道报恩之心,若不为说破,后来或致著魔,可怕之极。

他的妄想很大,想要经过一年两年的修行,就得到五眼六通,又想要知道父母究竟是受苦还是受乐。这种话,虽然是一片仰慕佛道、报答亲恩的心,如果不对他说破,后来或会导致他著魔,可怕到了极点。

彼既欲报父母恩,应当一心念佛,代父母忏悔业障,求佛加被,令其善根增长,一心念佛,求生西方。又当自己多方奉劝,冥(指求佛加)显(指自劝)两种,诚心诚语,庶可父母遂生信念佛矣。

他既然想要报答父母恩,应当一心念佛,代父母忏悔业障,求佛加被,令他们善根增长,一心念佛,求生西方。又应当自己多方面奉劝,冥(指求佛加持)显(指自己劝)两种,用真诚心、说真诚话,才可以使父母生起信心念佛啊!

肯念佛求生西方,则临命终时,仗佛慈力,往生西方,便已超凡入圣,了生脱死矣。不如此为父母谋,而欲知其苦乐以度,则何如未去世以前便度之乎。

如果肯念佛,求生西方,那么临命终时,仗佛慈力,往生西方,就已经超凡入圣,了生脱死了。不如此为父母谋虑,而想要知道他们去世后的苦乐来度脱,那么不如在他们没有去世以前,就加以度脱。

老实人,只好做在家居士,随分随力修持,若出家则更不能修持矣。祈与彼详细说之。

老实人,只好在家做居士,随分随力地修持,如果出家,就更不能修持了。请对他详细说说。

今为彼取法名为慧勖(xù),勖,亦勉也。以敦伦尽分等,及信愿念佛等,自勖勖人,其功德利益,无量无边。切不可妄想得道得神通。

现今为他取法名为慧勖,勖,也是勉励的意思。以敦睦人伦、竭尽己分等世间伦理道德,以及信愿念佛等法,自己勉励、勉励他人,这个功德利益,无量无边。千万不可以妄想得道、得神通。

但一心念佛,复以此劝人,则虽不得道,尚可胜于得道。以往生所得之利益,比得道更大。况盲修瞎炼,多分会著魔发狂乎。祈认真为彼详说。否则,或有危险也。

只要一心念佛,又以净土法门劝化他人,那么虽然没得道,尚可胜过得道。因为往生所得的利益,比证得道果的利益更大。何况盲修瞎炼,多半会著魔发狂呢?请你认真为他详说。否则,或许会有危险。

●(其四)末法时世,邪魔外道,不胜其多。此韩魔子,不问彼之如何修持,只一五教大同四字,即可知其底里。

●(其四)末法时代,邪魔外道,非常的多。这个姓韩的魔子,不管他的修持如何,只听他所说的“五教大同”这四个字,就可以知道他的底细了。

外道皆仗幻术以欺世欺人,一班有眼无珠者,见其神通广大,遂以身命皈依。若真知道理之人,当远之不暇,尚欣羡而怀疑欲皈依乎。此即楞严经,想阴十魔之流类。乡愚以能见神见鬼为希奇,而不知其为彼之邪术以惑人也。

外道都是仗着幻术来欺骗世人,一班有眼无珠的人,见他神通广大,于是以身家性命来皈依他。如果是真正明白道理的人,应当远远避开都来不及,还会欢喜羡慕而心有所疑,想要去皈依他吗?这就是《楞严经》中,十种想阴魔的分支流类。乡间愚人以他能够见到神、见到鬼为希奇,而不知道这是他以邪术来迷惑人啊!

汝于彼魔子,尚欲问其前生,则汝已被彼吸动。黄冠云者,亦魔妄说耳。汝既由黄冠中来,何以从初即不喜彼修炼之事。汝须知妖魔鬼怪,都有神通(是妖通,非真神通)。

你对那个韩魔子,还想要向他问自己的前生,那么你已经被他吸引打动了。说你前生是黄冠道士,也是魔子的瞎说罢了。你既然由道士中来,为什么从最初就不喜欢那些修仙炼丹的事?你必须知道妖魔鬼怪,都有神通(这是妖通,不是真的神通)。

愚人见其有神通,遂谓是菩萨,则入彼魔罥(juàn)网中矣。既是真有神通,何以从之学者,发如此之狂。而况彼之所说,与所立之名词,通非佛法中所有者。

愚痴的人见到他有神通,于是认为他是菩萨,就进入到他的魔网中了。既然是真有神通,为什么随从他学习的人,发生如此的颠狂。而何况他所说的,与所立的名词,通通不是佛法中所有的。

彼谓彼是真佛法,乃一切外道公共之骗人根据,说此话,即可知其是魔。佛所说法门无量,法法皆真,善知识随己所知所得者提倡,只云逗机与否。若曰,我之法真,别的通皆非真,其人不问而知其为魔。

他说他的那套是真佛法,这是一切外道公开共同的骗人根据,说这些话,就可以知道他是魔了。佛所说的法门无量,法法都真实。善知识随他自己所知道、所证得的加以提倡,只说适不适合大众的根机。如果说:我的法真,别的全都不真,这个人不用问,就知道他是魔了。

汝实心中无主,幸彼等现出败相,尚心疑不决。使彼学者不出败相,汝能不拜彼为师,而欲得彼之神通妙道乎。某师既学圆融,令人吃肉打佛,便为圆融。即令人吃己肉打己,亦是魔力发现,况彼杀了也不肯说此(吃己肉,打己)话乎。

你实在是心中没有主宰,幸好那些人现出败露之相,你还心中犹疑不决。假使那些学习的人不出现败露之相,你能不拜他为师,而想要得到他的神通妙道吗?某位师父既然学习圆融,让人吃肉打佛,便是圆融。即使他让人吃他的肉,打他自己,也是魔力显发显现,何况杀了他,他也不会说出这些(吃他的肉,打他自己)话呢?

须知传扬佛法之人,必须依佛禁戒,既不持戒,何以教人修持。彼见志公,济颠皆有吃肉之事。然志公,济颠并未膺宏扬佛法之职,不过遇境逢缘,特为指示佛法之不思议境界理事。而任法道之职者,万万不可学也。

必须知道传扬佛法的人,必须依照佛的禁戒,既然不持戒,如何来教人修持。你见闻宝志公、济公都有吃肉的事。然而宝志公、济公他们并没有承担宏扬佛法的职任,他们只不过是遇境逢缘,特地为俗人指示佛法不可思议境界的义理事相。而担任法道职任的人,万万不可以学习啊!

而且彼吃了死的,会吐活的。某等吃了死的,连原样的一片一块也吐不出,好妄学,而且以教人乎。住持佛法之人,若不依佛制,即是魔类。况彼魔子是魔王眷属,完全不是佛法乎。

而且宝志公、济公他们吃了死的,会吐出活的。某等吃了死的,连原样的一片一块也吐不出来,能够随便乱学,而且用来教导他人吗?住持佛法的人,如果不依照佛制,就是魔类。何况那些魔子是魔王的眷属,完全不是佛法呢。

今之此种,到处皆是,而无目之人,如蝇逐臭,乐不可支,亦只可随他去了。何以故,彼之势盛人众,倘按实说,不有明祸,必有暗祸,劝人亦只可劝其可劝者耳。彼已丧心病狂,劝之必致反噬。

现今这种魔子魔孙,到处都是,而没有正法眼的人,如苍蝇追逐臭味,欣喜到极点,也只好随他去了。为什么呢?他们的势力盛大,人员众多。如果照实话说,没有明祸,必有暗祸。劝人,也只可以劝那些可以劝的人罢了。他们已经丧心病狂,劝他们必致被他们反噬。

汝若看过楞严经中想阴十魔(五阴魔境,唯想阴,最多后世魔子所行之事),则此魔子所现景象,岂有动心怀疑之事乎。然汝亦有魔之气分,此气分不去,后来亦会发生魔事。

你如果看过《楞严经》中的想阴十魔(五阴魔境,唯有想阴魔,是很多后世魔子所做的事),那么对于这个魔子所现的景象,哪有动心怀疑的事呢?然而你也有魔的气分,这个气分不除去,后来你也会发生著魔的事。

一为自是,汝为人司书启,写的字,许多无学问的人都不认得,是尚是利人利物之人之心行乎。使我不说破,则毕生如此,不知要误多少事。即不误事,令人费尽心思的猜度,自己折福也否。

一是你自以为是,你为他人专管起草书信等事,写的字,许多没有学问的人都不认得,这还是利人利物之人的心行吗?假使我不说破,那么你一生如此,不知道要误多少事。即使不误事,令他人费尽心思的猜度,自己是不是也折福呢?

冯梦华[1],一老探花,曾做过安徽巡抚,后来专门办赈。所写之字,平常人,认不到一半。一年与我写来,我即说彼之过。后与我写,则用楷体,问及与人,犹是照旧。

冯梦华,是一位老探花,曾经做过安徽巡抚,后来专门办理赈灾事务。所写的字,平常人,认不到一半。有一年给我写信,我就说他的过失。后来给我写信,就用楷体,但问他给别人写字,还是照旧潦草。

其人颇厚道,而儿子孙子通死完,过继的孙子也死。彼八十四岁方死,死时重孙始三四岁。一生要以字显高尚,犹是多年办赈,到底只落得一家有五六个寡妇,只有一个三四岁之重孙,可不哀哉。

这个人较为厚道,而他的儿子、孙子通通死完了,过继的孙子也死了。他到八十四岁才死,死的时候,重孙才三、四岁。一生要用字来显示高尚,还是多年办理赈灾事务,到头只落得一家有五六个寡妇,只有一个三、四岁的重孙,能不悲哀吗?

二则我慢贡高,汝前为汝兄求皈依之信,末后署名,只云谨启。夫求皈依,是什么下作不堪之事,不宜施其恭敬,而作此种反不如行人问路之礼貌乎。

二是我慢贡高,你前面为你哥哥求皈依的信,最后的署名,只说“谨启”。求授皈依,是什么卑鄙不堪的事,不应该施行恭敬,而作这种反不如行人问路的礼貌呢?

行人问路,尚复拱手请教。汝代求皈依,只一谨启,一如问路不拱手,但曰请教耳。则其视皈依之事,及与所皈依之人,乃一文也不值了。

行人问路,尚且要拱手请教。你代你哥哥求皈依,只写一个“谨启”,如同问路不向人拱手,只是说“请教”。那么你看待这件皈依的事,以及给你授皈依的人,是一文钱也不值了。

今以魔子事问,又是谨启。我若不说破,汝毕生便堕在我慢贡高中,尚不知其非,久而久之,以致著魔。汝有礼貌,于我何加,汝无礼貌,于我何损。

现今你以魔子的事情来问我,又是“谨启”。我如果不说破,你一生就堕落在我慢贡高中,还不知道这个错误,久而久之,导致著魔。你有礼貌,对我有什么好处;你没有礼貌,对我又有什么损害。

但以汝既以我为师,岂忍不治汝病,而负我之职分乎,故为此说。若认做我求恭敬,呵责汝,则其著魔也,当不在久。此信勿令别人看,免得魔徒造口业(此系最初之复信)。

只是因为你既然认我作师父,怎能忍心不治你的病,而有亏我的职责本分呢?所以为你说出。如果认为是我求恭敬,来呵责你,那么你著魔,应当也就不久了。这封信不要让别人看,免得魔子魔孙们造口业(这是最初的回信)。

 

< 学习笔记 >

[1]冯梦华:冯熙。清末安徽巡抚。字梦华,号蒿庵。民国后寓居上海,自号蒿隐公,以遗老自居,曾创立义赈协会,承办江淮赈务。印祖的皈依弟子。文钞中多次提到,冯梦华写字潦草,即便学识渊博的印祖,花费许多功夫也只能认得八成。印祖认为凡是写字,要令他人一目了然,方才是大君子,利益他人、利益自己的心。后来冯梦华给印祖写信,就用楷书,但是写给其他人,仍是旧有的派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