半懂

印光法师文钞

复德森法师书一

所寄之附录,昨二点钟后方到。以与客谈话久,无精神看。今晨逐一看过。适孟庵来令看,赞叹不置。

所寄的《附录》,昨天下午二点钟后才收到。因为与客人谈话太久了,当时没有精神看。今天早晨逐一看过。恰好彭孟庵来了,也让他看过,他赞叹不已。

续钞上本已定,若下本屡附之文多,则二本厚薄不同。宜将此册附于上本之后,则两本适均。附不必定在末后,上本后亦是附,不可决定附于下本之后。

《续钞》(《印光法师文钞续编》)的上本已经定下来了,如果下本屡次附录的文稿太多,那么上下二本的厚薄就会不同。应该将这册《附录》附在上本之后,那么上下两本,厚薄就一样了。《附录》不一定要在末后,上本的后面也是附,不一定非要附在下本最后。

现各处款收齐将近二万,用报纸[1]也不过印二万上下。若用毛边[2],一万只能印三四千部。乐居士之心,可谓尽善,惜不知时宜。

现在各处的钱款已收齐将近二万圆,用报纸印的话,也不过能印二万部左右。如果用毛边纸印,一万圆只能印三、四千部。乐居士(希望用毛边纸印)的用心,可以说尽善尽美,可惜不知道时宜。

光自印书来,尚不用毛边,何况报纸。后以毛太[3]破碎太多,剔出少半作废纸卖,而其纸价仍算于书中。况福建江西出纸处,都遭兵灾,以故只好用报纸。

我自从印书以来,尚且不用毛边纸,何况是报纸呢。后来因为毛太纸破碎太多,剔出少半作为废纸卖,但其中的纸价仍然算在书价中。何况福建、江西出纸的地方,都遭到了兵灾,所以只好用报纸。

乐盖不知光之本心,万余部书,在印处觉得很多,若分出去,实为甚少。乐之论,系太平时世之常法。光之意,乃饥荒时世之权法。

乐居士大概不知道我本来的用心,一万多部书,在印刷处觉得很多,如果分发流通出去,就实在很少了。乐居士的见解,是太平时世的惯例;我的用意,是饥荒时世权宜方便的做法。

不执一,则二俱合理。一执一,则二俱未善。今说一譬,以明其义。

不执着于一定的准则,那么两方面都合理;一旦执著一定,那么两方面就都不好了。现在说一个譬喻,来说明其中的义理。

譬如有人于米珠薪桂之时,以十万济饥。以十万有限,饥民无穷,当用稍贱之粮,以期多济时期及穷人耳。若用上等食粮,善则甚善,钱尽后将奈之何。

譬如有人在米贵如珍珠、柴贵似桂木的饥荒时节,用十万钱来救济饥民。因为十万钱是有限的,而饥民却多得无穷,此时应当用稍微便宜的粮食,以期多救济一段时间,并多救济一些穷人啊!如果用上等的粮食,好是很好,钱用完了,又该怎么办呢?

文钞之感发于人不少,非纸好而得。郑哲侯六十岁前,与佛为怨,六十岁看文钞,将从前韩欧程朱之所说,置之度外,极力提倡佛法。可知真欲利人,宜以广布为事。

受《文钞》感动启发的人不少,这并不是因为纸质好而得来的结果。郑哲侯在六十岁以前,与佛法为怨家,六十岁看《文钞》,于是将从前韩愈、欧阳修、二程(程颢、程颐)、朱熹所说的辟佛言论,通通置之度外,极力提倡佛法。因此可以明白,如果是想要真实地利益人,应该以广泛流布为要务。

有谓多则被人遭践,有损无益。须知佛经儒书,不能令绝无遭践之事。吾人业力凡夫之书,何能绝无遭践之事。

有人说,印得太多了就会被人遭践,有损无益。必须知道佛经儒书,都不能令其完全没有遭践的事。我们业力凡夫的书,又如何能完全没有遭践的事呢?

现在中外信佛者多,固不须作此深虑。当念无佛法处之大通家,尚有不知佛法之苦。若曾左李阎(阎丹初,朝邑人,曾为副相。人极淳朴,不谤佛,亦绝未研究),皆不谤佛,亦不知佛之人。可不哀哉。祈慧察是幸。此字不可附入文钞。

现在中外信佛的人很多,固然不须要作这些深谋远虑。应当想到没有佛法的地方,那些博闻强识的大通家,尚且还有不知道佛法的苦。像曾国藩、左宗棠、李鸿章、阎丹初等人(阎丹初,陕西朝邑县(今陕西大荔县朝邑镇)人,曾经做过副宰相。为人极其淳朴,不诽谤佛法,但对佛法也绝没有研究),他们都是不诽谤佛法,也不知道佛法的人。这不是很悲哀吗?恳请你慧察我的意思,这就很庆幸了。这封信不可以附入《文钞》。

 

< 学习笔记 >

[1]报纸:即白报纸,一种用来印报或一般书刊的纸。

[2]毛边纸:用竹纤维制成的淡黄纸。因明朝藏书家毛晋嗜书如命,好用竹纸印刷书籍,曾到江西大量订购稍厚实的竹纸,并在纸边上盖一个篆书“毛”字印章,故人们习惯称这种纸为毛边纸,并沿用至今。

[3]毛太纸:颜色浅黄,性能与毛边纸相仿,但纸幅较小,略薄。清代中期以后用以印书的较多。吸水性强,适宜于练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