半懂

印光法师文钞

上段执政书

夙钦盛德,灼具正知。现国主之身,行如来之事。护持佛法,功德难量。逖听下风,莫名欢赞。

早就钦敬您崇高的品德,灼然具有正知正见。现国主之身,行如来之事。护持佛法,功德难量。我们早已远远听闻您的的德风,非常欢喜赞叹。

乃闻近日内务部将应薛京兆尹[1]之请,颁布寺产登记条例。山野愚见,窃谓不可。夫苛法扰民,仁者不为。

听闻近日内务部将要应京兆尹薛笃弼的请求,颁布《寺产登记条例》。我们山野愚僧的见解,认为绝对不可以。苛刻的律法扰乱人民,是仁德者所不为的事。

况寺庙财产,所以供养三宝,实为众生福田,尤非寻常可比。民国十年修正管理寺庙条例文中,明载与普通人民受同等保护。既曰同等,岂宜别订苛条。

何况寺庙财产,所用来供养三宝,实在是众生的福田,尤其不是寻常的资财可比的。民国十年(1921),《修正管理寺庙条例》文中,明文记载佛教与普通人民受同等保护。既然说是同等,哪里适宜另外制订苛刻的条例呢?

且以宗教言之,似亦不应稍有歧视。乃今所拟登记条例,专属寺产,而不及教会财产,甚非所以示政令之大公也。

而且以各大宗教来说,似乎也不应该稍有歧视。而如今所拟定的《登记条例》,专门指寺庙财产,而不涉及教会财产,也不是显示政令公正的适宜举动。

查前颁管理寺庙条例中,又云寺庙财产,当向地方官厅登记。虽未明定登记之法,然既言各宗教与普通人民同受保护,则当然与民产登记事同一例。

查看以前颁布的《管理寺庙条例》中,又说到寺庙财产,应当向地方政府机关登记。虽然没有明文规定登记的办法,然而既然说各个宗教与普通人民,共同受政府保护,就当然与民产登记的事(适用)同一个规则。

明文已见,何庸更由内部重行颁定,致与前令抵触。为特不避冒昧,上渎钧听。恳请广运慈心,迅予饬部将是项建议取销,以免苛扰。

明文已见,何须再由内务部重行颁定,致使与前面的政令抵触。为此特地不避冒昧,上书亵渎您的视听。恳请您广运慈心,迅速饬令内务部,将这项建议取销,以免苛政扰民。

深仁厚泽,宁惟缁流感戴不忘。一切诸佛,当亦同声赞善也。无任迫切待命之至。僧谛闲印光谨启

您的深仁厚泽,哪里只是僧众感戴不忘。一切诸佛,应当也同声赞善啊!非常迫切等待您的命令。僧人谛闲、印光谨启

【附复函】
迳启者[2],奉执政发下来函一件,内称内务部将应薛京兆尹之请,颁布寺产登记条例,恳请饬部取销等情。奉批,查止等因。除函内务部外,特此函复,即希慧照。临时执政府秘书厅启

迳启者,奉段执政发下来的一封信,信内称内务部将要应京兆尹薛笃弼的请求,颁布《寺产登记条例》,恳请饬令内务部取消等情况。奉上级批示,查明停止等原因。除函告内务部外,特此回复,希望您能知道。临时执政府秘书厅启

 

< 学习笔记 >

[1]京兆尹:中国古代官名,为三辅(治理京畿地区的三位官员,即京兆尹、左冯翊(píng yì)、右扶风)之一。相当于今日首都的市长。

[2]迳启者:直接收读信函的人。旧时书信中套词,不作寒暄恭维,直接陈事时用之。者,无实义,表停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