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:百丈禅师,生于唐玄宗九年(720),世寿九十五岁,到唐宪宗元和九年(814)正月圆寂。所著的《百丈清规》,第一章为祝厘,第二章为报恩,第三章为报本,这种极为严肃庄重的佛事,如果没有佛殿,能在什么地方举行呢?
自百丈寂后,历二百余年,至宋真宗景德元年,杨亿[3]为清规作序。有不立佛殿,唯树法堂者,表佛祖亲嘱受,当代为尊也。窃疑乃前立佛殿,后树法堂,正合佛祖亲嘱受之意,而近千年来,无人改正。今弘储禅师,亦据此为论断,不禁痛心疾首。
自百丈禅师圆寂后,历经二百多年,至宋真宗景德元年(1004),杨亿为《百丈清规》作序。有“不立佛殿,唯树法堂者。表佛祖亲嘱受,当代为尊也”的语句。我疑惑的是:前立佛殿,后树法堂,正合佛祖亲嘱受之意,然而近千年来,无人改正。现今的弘储禅师,也依据杨亿的序文作为依据论断,不禁痛心疾首。
禅寺无佛殿,将绝无佛耶,抑傍边小屋供佛耶,奉旨祝釐于偏傍小屋,不唯轻佛,其轻君也大矣。以此一事,知此不字,唯字,乃前字,后字之讹。扬州所刻清规证义,已令改正。
禅寺无佛殿,将绝对没有佛像了,难道在傍边的小屋供奉佛像吗?奉圣旨祝祷祈福在偏傍的小屋中,不仅轻慢佛陀,而且也大为轻视国君。就这件事来说,就知道这个“不”字,“唯”字,是“前”字,“后”字的讹误。扬州所刻的《清规证义》,已经令他们改正了。
今避难寓灵岩,见所录储公所作宝王殿记,深恐以讹传讹,将人天师表之百丈,竟以魔外之行为诬之。因略为辩论,以期后之来哲,各各尊佛尊祖,以维持法道于无既也。知我罪我,所不计焉。
现今避难到灵岩山,见到所录弘储禅师所作的《宝王殿记》,深恐以讹传讹,将人天师表的百丈禅师,竟以邪魔外道的行为来诬陷他。因此略为辩论,以期后来智慧卓越的人,各各尊仰佛陀,尊敬祖师,来维持法道于无穷啊!即使了解我的人还来怪罪我,我也不会计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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