半懂

印光法师文钞

复念西大师书

接手书,见一味以以凡滥圣之语相誉,不胜惭愧,故置不复。兼以冗务频繁,精神目力均不给,故作此办法。

接到你的信,看到你一味地用以凡滥圣的话语来赞誉我,非常惭愧,所以把来信放在一边,没有作回复。又因为杂务频繁,精神视力都不好,所以用了这个办法(不回信)。

继思座下天姿聪敏,不去学教而务净业,则将来必能上继匡庐等诸祖,以普利众生也,故为补复。

可又想到座下天姿聪敏,不去学习教理而致力于修习净业,那么将来必定能够向上承继庐山慧远大师等诸位祖师,来普利众生,所以又来补写回信。

书中所问,若详说,则太费笔墨,故或于原书旁略标数字。但老眼昏花,有污华翰耳。

书信中所问的,如果详细说,则太费笔墨,所以就在来信的旁边,大略标上几个字。但因为老眼昏花,弄脏了你的来信。

一宝王论,系唐飞锡法师所著。莲宗宝鉴,乃照讹传所录。宝王论分三卷,原本每卷七门,今则中卷六门,盖由后来明眼人删去念少佛得多佛利益一门耳(此系意想之名题)。

一、《宝王论》,是唐朝飞锡法师所著的。《莲宗宝鉴》,是依照讹传所收录的。《宝王论》分为三卷,原本每卷七门,现今的本子则是中卷六门,大概是由于后来的明眼人,删去了“念少佛得多佛利益”(念一句“南无西方极乐世界三十六亿一十一万九千五百同名同号阿弥陀佛”得到念多句“南无阿弥陀佛”的利益)这一门(这是我心中想到的名称题目)。

窃以飞锡法师,博通经藏,及诸群书。当时或有伪撰之书有此语,法师以大悲心,未经详审而引用之。及后流通者,恐无知之人反成误会,故特删之,实至当之极。

我想飞锡法师,博通经藏,以及诸多书籍。当时或许有伪撰的书中有这句话(念少佛得多佛利益),但法师以大悲心,没有经过详细审察而引用它。等到后来流通的人,恐怕无知之人反而成为误会,所以特别删去这门,这种做法实在太恰当了。

莲池大师,亦有驳此之语。有人念者,仍有功德,不得呆认做此一声佛,即胜过别人念一生之功德,则大谬,误人不浅矣。

莲池大师,也有驳斥这种说法(念少佛得多佛利益)的言论。有人念的话,仍然有功德,但不得呆板认做自己念的这一声佛(南无西方极乐世界三十六万亿一十一万九千五百同名同号阿弥陀佛),就胜过别人念(南无阿弥陀佛)一生的功德,那么就大错特错,误人不浅了。

若人一日念十万声,足满一百年,亦不及此一句之数。愚人以此为实义,则是反启彼懒惰懈怠之偷心也。此段文,删之为有大功德,余义不须详说也。

如果一个人一天念十万声佛号,满一百年,也不及这一句的数目(三十六万亿一十一万九千五百)。愚痴的人将这句话(念少佛得多佛利益)当作真实之义,就是反过来开启他人懒惰懈怠的偷心啊!这段文字,删去是有大功德的,其余之义不须详说。

宝王论,在净土十要中,今将去年所排本寄来,则得大利益矣。从前木刻本,皆蕅益大师门人成时所节略本,以文多难流通,故特节略。

《宝王论》,收录在《净土十要》中,现今将去年所排印的《净土十要》寄给你,就得大利益了。从前的木刻本,都是蕅益大师的门人成时大师所节略的版本,因为文字太多,难以流通,所以他特地加以节略。

而成时大师,聪明过人,过于自任,随阅随节,并未再阅,故致其中毛病层层。有词不达意者,有口气错乱者,有文意全反者(在西方合论,第四十页六行,去二用字,则文义反矣。此经,凡以义,通作用,时师不察,遂去之)。若肯复阅一次,决不至留此遗憾也。

而成时大师,聪明过人,过于自信,一边阅读、一边删节,并没有再重新审阅,所以导致其中的错漏很多。有词不达意的,有口气错乱的,有文意完全相反的(在《西方合论》中,第四十页第六行,去掉二个“用”字,那么文义就相反了。这部经论,凡是“以”的意思,全都写为“用”,成时大师没有察知,于是就去掉了)。如果肯再阅读一遍,决对不至于留下这个遗憾啊!

且所删过多,居五分之二尚多。故光初令蔚如搜罗而刻,后幸十种皆得,故特排印万部,祈阅光序自知。

而且所删节的内容太多,占五分之二还多。所以我最初令徐蔚如搜罗原本来刻印,后来庆幸十种原本都得到了,因此特地排印一万部,请看我写的序,自然知道。

二原文系大念见大佛,小念见小佛。古德释云,大声念,则所见之佛身大,小声念,则所见之佛身小。亦可云,大心念,则所见之佛身大,以大菩提心念佛,则便可见佛胜妙应身,或报身耳(此光所说)。

二、原文是“大念见大佛,小念见小佛”。古德解释说:大声念,那么所见的佛身大;小声念,那么所见的佛身小。也可以说:大心念,那么所见的佛身大,以大菩提心念佛,那么就可以见到佛陀的胜妙应身,或者报身(这是我说的)。

此语系录于他书,非直由大集录出者。光生即病目,四十多岁,即不能常看经,故未阅全藏。至民七以来,终日忙于复信,直是无暇阅经。今目力衰极,尚有夜以继日之笔墨事,其苦特甚。拟明年远隐,专持佛号以终余年也。

这句话(大念见大佛,小念见小佛)是从其他的书中摘录的,不是直接由《大集经》中录出的。我出生后就生了眼病,四十多岁,就不能常看经书了,所以没有阅读完全部《大藏经》。从民国七年(1918)以来,整天忙着回信,简直没空阅经。如今视力衰弱到了极点,还有夜以继日的笔墨差事,很是苦恼。打算明年远行到他方隐居,专持佛号来走完剩下的日子。

念佛之法,何可执定。古人立法,如药肆中俱备药品。吾人用法,须称量自己之精神气力,宿昔善根。或大,或小,或金刚,或默,俱无不可。昏沉,则不妨大声以退昏。散乱亦然。

念佛的方法,怎么可以执着一定的规矩。古人建立法则,如同药铺中,各种药品全都具备。我们使用的方法,必须称量自己的精神气力,过去世以及现世的善根。或者大声念,或者小声念,或者金刚念,或者默念,都可以。如果昏沉,就不妨大声念来击退昏沉。如果散乱,也是如此。

若常大声,必至受病。勿道普通人不可常如此。即极强健人亦不可常如此。一日之中,热则去衣,冷则加衣,何得于念佛了生死一法,死执一定,不取适宜,是尚得谓之知法乎。

如果常常大声念,必定导致身体受病。不要说普通人不可以常常如此。即使是极为强健的人也不可以常常如此。一天之中,热了,就脱去衣服;冷了,就加衣服,为何在念佛了生死这个方法上,死死执着一定的规矩,不取适宜,这还能称为知法吗?

又有提倡掐珠记数者,此亦有利有弊。利,则一句一掐,不轻放过,则心易归一。弊,则静坐时掐,必致心难安定,久则成病。又人之精神,有种种不一,何可执一法,而不知调停从事乎。

又有提倡掐珠记数的,这也是有利有弊的。利,就是念一句佛号,一掐珠,不轻易放过,那么心容易归一;弊,就是静坐的时候掐珠,必定导致心很难安定,久了就容易成病。再者,人的精神,有种种不同,怎么可以执定一种方法,而不知道调停应变来做呢?

凡同众修持,须按大家之精神另定。个人修持,亦须按自己之精神为定。何有死法令人遵守乎。精神用极之后,不是退惰,便是生病。量己力为,则有益无损矣。

凡是大众共修,必须按照大家的精神,另外再定;个人的修持,也必须按照自己的精神来定。哪会仅有一个死板的方法,让人遵守呢?精神使用过度之后,不是退缩怠惰,就是生病。如果能够量力而为,就有利益没有损害了。

敝处弘化社,乃代办性质,所印之经书,以纸墨及印工作价。其他排版,并各种需用,亦不算入书中。亦有全赠,半赠之办法,但少数耳。

我们这里的弘化社,是代办性质的,所印的经书,是以纸墨以及印工来计算价格。其他的排版,以及各种需要的用度,也不算入书价中。也有全部赠送,半价赠送的办法,只是少数罢了。

今将近所印之要书,各与座下一分。以后如又欲请,当按仿单,备价向弘化社请,亦不得顺便又与光书。光于去冬,凡来信,均云,以后不得再来信,来决不复。亦不许介绍人皈依,以免因过劳而丧明,与殒命也。

现今将近来所印的要书,各给你寄一份。以后如果又想请,应当按照经书目录单,准备好价钱向弘化社请,也不要顺便又给我写信。我在去年冬天,凡是来信,都说:以后不得再来信,来了决定不回信。也不许介绍人来皈依,以免因过度操劳而致失明与死亡啊!

观座下之所问,多是不加体贴之故。若加体贴,均是不须乎问人矣。前后赞誉,可惜好文,置之无用之地。

看座下所问的问题,大多是不细心领会的缘故。如果细心领会,都是不须要问人的。可惜把前后不实的赞誉,放在了这篇好文章里,功夫用在了没有用的地方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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