半懂

印光法师文钞

祭祖用素序

(民国二十五)

食肉一事,大是怪事,但以习行既久,不知其非,反以为礼。故祭天地,祭祖宗,奉父母,待宾客,皆以肉为表示诚孝恭敬之物。

食肉这件事,真是一件大怪事,但因为人们养成习惯已经太久了,不知道食肉错误的,反而认为有肉才算是礼节。所以祭拜天地,祭祀祖宗,奉养父母,接待宾客,都以肉作为表示诚心、孝道、恭敬的礼物。

世间圣人,不说三世因果,六道轮回之事理,亦随顺俗情而行,又复谆谆于仁民爱物之道。推圣人爱物之仁,可知以肉表诚孝恭敬之非义也。

世间的圣人,不来宣说三世因果,六道轮回的事理,也随顺世俗人情来做,又再谆谆教诲仁慈人民,爱惜物命的大道。推究圣人爱惜物命的仁慈,可知用肉来表示诚心、孝道、恭敬并非圣人的本义。

夫表我诚孝恭敬,当以极慈祥清净之物方可。何可以猪羊鸡鸭鱼虾等极秽污之物,又复活活杀死。此等诸物死时,其惨痛怨恨,难以言宣。有仁心者,何忍以杀彼诸物,表我诚敬乎。

表示我的诚心、孝道、恭敬,应当以极其慈祥清净的东西才可以。怎么可以用猪、羊、鸡、鸭、鱼、虾等极为秽污的动物,且又活活杀死它们呢。这些动物在死的时候,它们的悲惨疼痛怨恨,难以用语言宣说。有仁慈之心的人,怎么忍心以杀害这些动物,来表示我的诚敬呢?

试思此之诚敬,为顺理之诚敬乎,抑悖德之诚敬乎。仁人祭祖,尚求仁者之粟,今求屠刽之肉,是焉得为诚敬乎。

试着想想,这个诚敬,是顺天理的诚敬呢?还是悖天德的诚敬呢?仁慈的人祭祀祖宗,还要去求仁者家中的粟米,来祭祀祖宗,现今却去求屠夫刀下的肉,哪里还能称得上是诚敬呢?

由是言之,杀生以祭天地,是逆天地好生之德,天神地祇,岂以此诸秽物为香洁,而歆飨[1]之乎。盖祭者,欲藉此以食其祭品耳。

由此说来,杀生来祭拜天地,是违逆了天地的好生之德,天神地祇,哪会将这些污秽的东西当作香洁,而来享用这些供品呢?大概是这些祭拜的人,想要借这个仪式来自己享用这些祭品罢了。

至于祭祖宗,奉父母,待宾客,当思有益于祖宗,父母,宾客,方为合理。今以极惨酷之杀业,为我致诚敬之表示,令祖宗,父母,宾客同膺杀祸,此之诚敬,是祸害,非诚敬也。而况一切众生,皆是过去父母,未来诸佛,不加救济,反为表我之诚而加杀害乎。

至于祭祀祖宗,侍奉父母,接待宾客,应当想想有利益于祖宗、父母、宾客的,才算合理。现今以极为惨酷的杀业,作为我诚敬的表示,而令祖宗、父母、宾客共同承担杀生之祸,这个诚敬,是祸害,不是诚敬。何况一切众生,都是过去父母,未来诸佛,哪有不去救济,反而为了表达我的诚敬而来加以杀害的呢?

梵网经云,若佛子,以慈心故,行放生业。一切男子是我父,一切女人是我母,我生生无不从之受生。故六道众生,皆是我父母。而杀而食者,即杀我父母。

《梵网经》中说:“若佛子,以慈心故,行放生业。一切男子是我父,一切女人是我母,我生生无不从之受生。故六道众生,皆是我父母。而杀而食者,即杀我父母。”

楞严经云,以人食羊,羊死为人,人死为羊,死死生生,互来相啖,恶业俱生,穷未来际。汝负我命,我还汝债,以是因缘,经百千劫,常在生死[2]

《楞严经》中说:“以人食羊,羊死为人,人死为羊,死死生生,互来相啖,恶业俱生,穷未来际。汝负我命,我还汝债,以是因缘,经百千劫,常在生死。”

入楞伽经,断食肉品云,一切众生,从无始来,在生死中,轮回不息,靡不曾作父母,兄弟,男女,眷属,乃至朋友,亲爱,侍使,易生而受鸟兽等身,云何于中杀之而食。

《入楞伽经・断食肉品》说:“一切众生,从无始来,在生死中,轮回不息,靡不曾作父母,兄弟,男女,眷属,乃至朋友,亲爱,侍使,易生而受鸟兽等身,云何于中杀之而食。”

世人只知现世,不知过去未来,故杀彼之身,充我之腹,以为理所应当。若知其生生世世,互相酬偿,及我与此诸物类,互为父母,兄弟,眷属,互生。互为怨家对头,互杀。勿道不敢自食,即祭天地,祖宗,奉父母,待宾客,亦不敢用肉。

世人只知道现世,不知过去及未来世,所以杀害它们的色身,来填充我的口腹,还认为是理所应当。如果知道它们生生世世,互相酬报偿还,以及我与这些动物,互为父母、兄弟、眷属,互相生养。互为怨家对头,互相杀害。不要说不敢自己吃,即使是祭祀天地、祖宗、侍奉父母、接待宾客,也不敢用肉了。

以肉乃精血所成之物,谓天地神祇飨此,何异诬人食污。祭祖,奉亲,待客,何异杀过去祖宗,父母,宾客,奉现在祖宗,父母,宾客,又令祖宗,父母,宾客,永劫常受杀报乎。

因为肉是精血所成的东西,认为天地神祇会吃这些东西,就如同诬陷一个人吃肮脏的东西一样。用肉来祭祖、奉亲、待客,就如同杀过去的祖宗、父母、宾客,来奉养现在的祖宗、父母、宾客,又令祖宗、父母、宾客,永劫常受杀报啊!

且勿谓人畜轮回,渺茫难稽,史鉴所载,多难胜数。即就近见闻,亦复不少。固当深信,勿造杀业,以既造杀业,必受杀报。

暂且不要说人畜轮回,虚无渺茫,难以稽考,史籍中记载的,多的难以数清。即使是眼前的所见所闻,也有不少。固当深信,不要再造杀业,因为既然造作杀业,必定遭受杀报。

经云,菩萨畏因,众生畏果。畏因,则不造杀因,自无杀报。畏果,则徒劳畏惧,了无所益。

经典中说:菩萨畏因,众生畏果。畏因,则不会造作杀因,就自然没有杀的果报。畏果,则只是徒劳地害怕畏惧,没有一点利益。

余姚周善昌,自归依后,不食荤腥。以明年值办二十九世祖柳庵公祭,向之祭品,均有定例,不许改革。彼预与其族叔祖楚瑺公,议其办法。瑺公,乃明理通人,极为赞成。

浙江余姚的周善昌,自从归依后,不吃荤腥。因为明年正值他来操办二十九世祖柳庵公的祭典,一向的祭品,都有固定的旧例,不许改革。他预先与他的族叔祖楚瑺公,商议解决的办法。瑺公,是个明理通达的人,极为赞成。

遂于冬至日,聚合族通过,从明年起,以后祭祖,概用素品,不用荤腥,大家通皆允许,永为定例。

于是在冬至这一天,聚合族人通过决议,从明年起,以后祭祖,一概用素食祭品,不用荤腥,大家全都允许,永远作为定例。

祈余为序,使后世子孙,及见闻之人,各行真孝,因略说其所以云。

请我写序,使得后世子孙,以及见闻之人,各各实行真正的孝思,因此略说其中的所以然。

 

< 学习笔记 >

[1]歆飨:同“歆享”。指鬼神享受祭品、香火。歆,喜爱、羡慕。飨,用酒食招待客人。

[2]以人食羊,……常在生死:见《楞严经・卷四》。人吃羊,羊死后转生为人,人死后又转生为羊,甚至十类众生都是如此。死死生生,互相吞食。恶业恶习与生命共生,穷尽未来,永无休止,(此类众生是以盗贪为其生死的根本。)恶业恶习与生命共生,穷尽未来,永无休止。你欠我的命,我还你的债,以此因缘,纵然经历百千劫数,仍然常在生死中轮回。
 《楞严经》原文:“以人食羊,羊死为人,人死为羊,如是乃至十生之类,死死生生,互来相啖,恶业俱生,穷未来际,是等则以盗贪为本。汝负我命,我还汝债,以是因缘,经百千劫,常在生死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