半懂

印光法师文钞

复屈文六居士书二

前日信写好时,令德森师看,彼云,当祈居士以不会客,不受赠馈食物钱财,登新申报新闻栏,俾大家悉知,光以为招摇。昨日彼以报示光,谓已登报矣,是宜将此事登报。

前天信写好的时候,给德森法师看,他说,应当请求居士把不会客,不受赠馈食物、钱财的消息,登在新报、申报的新闻栏,使大家全都知道,我认为太过招摇。昨天,他将报纸拿给我看,说已经登报了,是应该将这件事登报。

今早又接昨信前日信,谓居士以自己之汽车接,不令会中出汽油费。承居士厚爱,不胜感愧。但光一向不喜人恭维,又须往各处。若叫黄包车,随我所宜。若有汽车,反如有所禁系,不得自在。千祈勿克己,以便各适其适。

今天早上,又接到昨天、前天的信,说居士您用自己的汽车来接我,不令法会中(即上海护国息灾法会)出汽油费。承蒙居士厚爱,非常感激惭愧。但是我一向不喜欢他人恭维,又要前往各处。如果叫黄包车,可以随我的方便;如果有汽车,反而如同有所约束,不得自在。千万请不要约束自己,以便各适其适。

又光之说法,与一切法师不同。诸大法师多注重在谈玄说妙,光不会说玄妙,多注重在教人敦伦尽分。

再者,我的说法,与一切法师不同。诸大法师大多注重在谈玄说妙上,我不会谈说玄妙,大多注重在教人敦伦尽分(敦笃伦常、恪尽己分)上。

民十几年(忘其)光到宁波,黄涵之请到道尹衙外念佛社说开示。一某大老官坐轿来,时光已演说。后说到敦伦尽分,父慈子孝等处,其人乘轿而去。然光素抱此志,不以人不喜闻而改方针。况此次是护国息灾,念诵尚是枝末,敦尽乃属根本。无论人愿听不愿听,我仍以是为宗旨。

民国十几年(忘了是哪一),我到宁波,黄涵之请我到道尹衙门外的念佛社说开示。某一位大老官坐轿子来,当时我已经开始演说。后来说到敦伦尽分,父慈子孝等地方,那个人就乘轿而去了。然而我向来抱着这个志向,不因为他人不喜欢听而改变方针。况且此次是护国息灾,念诵还是枝末,敦伦尽分才是根本。无论他人愿听不愿听,我仍然以此为宗旨。

至于皈依一事,非光所宜。以佛教会会长乃主人,光是客人,彼皈依者,当皈依会长,此决定不可移易之至理。又光目已盲矣。看书用手眼二镜,也只仿佛,何可升座,为人说三皈五戒。又人既多矣,法名不能为题,此事决不承认,以免令人见诮。

至于皈依这件事,不是我适宜做的。因为佛教会会长(圆瑛法师)是主人,我是客人,那些皈依的人,应当皈依会长,这是决定不可改动的至理。另外,我的眼睛已经差不多瞎了。看书用手、眼二个镜子,也只能看个仿佛,怎么可以升座,为人说三皈五戒。再有,人既然很多,法名不能为他们题写,皈依这件事绝对不能承诺,以免令人嘲笑。

此次来申,专为护国,念诵虽不能随众,然仍与随众同一规矩。以免分心而有名无实耳。若用平常恭维法师之办法,则彼此俱错,故光预为陈白。(民廿五九月二十)

这次来上海,专门为了护国息灾,念诵时虽然不能随众,然而仍旧与随众同一个规矩。以免分心而有名无实。如果用平常恭维法师的办法,那么彼此就都错了,所以我预先为你陈述明白。(民国二十五年<1936>九月二十日)

光一向所说,悉随便而无有定章。此次是护国息灾念诵佛事。初日先略说护国息灾之意,即说念佛法门功德利益。次日再详说根本护国之道,以期挽回世道人心。

我一向所说的,都是随便而没有定章。这次是护国息灾念诵佛事。第一天,先略说护国息灾的意义,随即说念佛法门的功德利益;第二天,再详说根本护国之道,以期挽回世道人心。

光初出家至一居士家,其家俱信佛,其婆媳二人儿女三四个各供一佛,供佛之桌,系一长桌,媳烧香供水掸灰,只在己佛前,婆之佛桌灰也不掸,光见之心痛。以为此种人,未闻善知识教训,致以身谤法。此光注重于敦伦尽分之来由也。

我最初出家到一位居士家,她家里人都信佛。她婆媳二人、儿女三四个,各自供奉一尊佛,供佛的桌子,是一张长桌。媳妇烧香、供水、掸灰,只在自己供奉的佛前。婆婆的佛桌,有香灰也不掸,我看了心痛。因为这种人,没有听闻善知识的教训,导致以身谤法。这是我注重于敦伦尽分(敦笃伦常、恪尽己分)的来由啊!

又见多有收许多徒弟,皆不是真修行人,故发愿不收徒弟。见僧人向人化缘之卑鄙,故不愿做住持,做法会。

又见到有很多人,收许多徒弟,都不是真正的修行人,所以发愿不收徒弟;看见僧人向人化缘的卑鄙,所以不愿意做住持、做法会。

今老矣,尚不至有负初心,而甘守讨饭本分。庶已生西方之友人,不在莲台中诮我也。

如今老了,还不至于有负初心,而甘心守持讨饭的本分。使得已经往生到西方的友人,不在莲台中嘲笑我。

 

< 学习笔记 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