半懂

印光法师文钞

复屈文六居士书三

二十信发之后,至晚方知芝老归西,不禁惨伤。佛教去一护法魁首,实佛教之大不幸也。

二十日的信发出之后,到了晚上才知道芝老已经归西了,不禁惨痛忧伤。佛教失去了一个护法的首领,实在是佛教的大不幸啊!

光一向于至亲厚友,均不引吊赙,但于朝暮课诵回向时,为之回向一三五七,或多日而已。今为芝老亦如是。

我一向对于至亲厚友,都不吊唁送礼,只在朝暮课诵回向的时候,为他回向一、三、五、七个七日,或者再多些时日而已。如今为芝老,也是这样。

前接佛教会入会章程,以不易看,交德森师,彼言须入会。今填(基金百元,来时带来)志愿书基本二字,及光名三字。介绍人请圆瑛法师及居士自填。至于后面各项,以七十六岁旦夕将死之人,似不须络索也。

之前接到《佛教会入会章程》,因为不容易看,交给德森法师,他说必须入会。现在填(基金一百元,来的时候带来)志愿书基本二字,以及我的名字“释印光”三字。介绍人请圆瑛法师以及居士自己填。至于后面的各项,以一个七十六岁、旦夕将死的人,似乎不必啰嗦。

居士来书言接,只可于十月八日到太平寺则可,六七日决不可。何以故,人各有志,拂人之意以敬人,何若已之。否则光即回苏,决不到净业社来矣。此事光甚厌之,岂肯于为国息灾,而复受居士之格外恭维乎。既以光作外人,光当以外人自任,回苏入关,独自念诵耳。

居士来信说要接我,只可在十月八日到太平寺则可,十月六、七日绝不可以。为什么呢?人各有志,违背他人的意愿来恭敬人,不如停止。否则,我就回苏州,绝对不到净业社来了。这件事我很厌恶,哪肯在为国家息灾的时候,而再受居士的格外恭维呢?既然将我当作外人,我也当以外人自任,回苏州入关,独自念诵了。

凡事均须体谅人情,好恭维之人则可,不好恭维之人,则愧怍不安,何苦以好意令人愧怍不安乎。

凡事都必须体谅人情,好(受人)恭维的人,可以去恭维他;不好(受人)恭维的人,就会惭愧不安,何苦以你的好意令人惭愧不安呢?

至于圆满之次日,说三皈五戒,若照光平常说,则无甚仪式可观,若欲铺排场面升座,光决不能,以目不能看字。如必非升座不可,则请人代说,光不临筵。

至于圆满的第二天,说三皈五戒,如果照我平常说,就没有什么仪式可看,如果想铺排场面升座,我决定不能做,因为眼睛不能看字。如果必定非要升座不可的话,就请人代说,我不到法会现场。

至于法名,光也不能为书。无论多少人,无论多少香敬,光一元不取。除送代说师及站班师外,通作会中费用。

至于法名,我也不能为他们写。无论多少人,无论多少香敬,我一元钱也不取。除送给代说师,以及站班师之外,通通作法会中的费用。

如此办法,似乎适一切人之适。若以光为普通讲经法师待,则便失护国二字体裁。且小看于光。何以故,特为护国,于中取利,光虽不慧,不愿于将死之日,得此护国会中之财。(九月廿三日)

如此办法,似乎适宜一切人。如果将我当作普通讲经法师那样对待,就失去“护国”这二个字的体裁了。而且小看于我。为什么呢?特地为了护国息灾而来,却在其中取利,我虽然没有智慧,也不愿在将死的日子里,得到这些护国法会中的钱财。(九月二十三日)

 

< 学习笔记 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