半懂

印光法师文钞

复穆宗净居士书五

三十余法名,另纸书之。丽泽莲社章程,甚好。光目同生盲,借手眼二镜,勉强能见,故字多不如法。从此以后,祈永勿来信,来决不复。

三十多个法名,在另外的纸上写好。丽泽莲社的章程,非常好。我的眼睛如同盲人,借着手、眼二个镜子,勉强能够看见,所以写的字,大多不如法。从此以后,请永远不要来信,来了决定不回复。

有欲皈依者,令皈依当地僧,或皈依德森法师。若不见谅,即是欲令光永不见天日于朝不保夕之暂时,想诸位必不至如此之不谅人情也。(民廿八年十一月十二)

有想要皈依的,令他皈依当地僧人,或者皈依德森法师。如果不见谅,就是想让我在这朝不保夕的短暂时光,永不见天日,想来诸位必定不至如此的不体谅人情吧!(民国二十八年<1939>十一月十二日)

光目乃光之宿业所致,不得于莲社中为光祈祷。及效法无知俗人祝寿,以败佛门。光一生闻见僧祝寿代为发羞。

我的眼睛是我的宿业所导致,不得在莲社中为我祈祷。以及效法无知俗人祝寿,来败坏佛门。我一生听到看到僧人祝寿,替他们害羞。

汝等自己修持,不得拉光名于此无道理之俗派中,令有知见者讥诮,切切。

你们自己修持,不得拉我的名字在这些无道理的俗派之中,令有知见的人讥笑,切记切记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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