半懂

印光法师文钞

复谢慧霖居士书十一

孝经略义,已看一遍,其论议甚淳正,唯广扬名章,驳俗学,误解名义为名誉,则与所谓利益者同科,其相去无几何矣。

《孝经略义》,已经看过一遍,此文的论议很是忠厚正直,只有“广扬名章”第十四,驳斥世俗流行之学,把名义的意思误解为名誉,这就与所谓利益的意思同样,没有多大差别。

夫君子之名,何得独立于名誉之外。但宜以实副名,则为君子之名。否则或为求其空名,则必至种种邀求沽钓。则其名也,正是天诛鬼责之铁案也。

君子之名,怎么能够独立于名誉之外。只是应以实质符合名誉,就成为君子之名。否则,可能为了求得君子这个空名,必定导致种种的企求沽名钓誉。那么这个名,正是天地诛灭,鬼神责斥的定案。

所谓利益,尽子臣弟友之分者,岂无利益乎。以身率物,相观而善,何得不是利益。此语甚有病,虽绝未驳佛,已含有驳行种种利人利物之病在言内。

所谓利益,难道尽人子、君臣、兄弟、朋友本分的人,就没有利益吗?以自身的行为,做众人的榜样,相互观察学习而向善,怎么会不是利益呢?你的这些话,有很大的毛病,虽然绝对没有批驳佛法,但却在言语中已经含有驳斥世人做种种利益他人万物的弊病。

当此弱肉强食,自私自利之极之时,何得用此种语言,以起人藐视作利益事乎。夫欲树一醇儒之帜,以期天下后世指而称之曰,当某时有某先生者,为能躬行实践子臣弟友之道,以继往开来,俾圣人心传,得以不绝。其能令斯世之人,或从或违,俱所不计,则可矣。

在这弱肉强食,自私自利到极点的时候,怎么可以用这种语言,来使人们藐视做利益的事呢?想要树立一面醇正儒学的旗帜,来期望天下后世的人,互指称赞说:在某个时代,有某位先生,为了能够亲身实践为人子、君臣、兄弟、朋友之道,继往圣,开来学,使得圣人的心法传承,得以不绝。只要能够令这个世道的人,或顺从,或违背,我都不计较,就可以了。

若犹欲不解此文义者,及唯以口说作实行者,悉皆以子臣弟友之道,实实落落行去,不借重因果报应,利益祸害。则其所望者,亦只空名,并利益亦不得矣。(七月初二日)

如果还想让那些不理解这些文义的人,以及只是以口说当作实行的人,全都以为人子、君臣、兄弟、朋友之道,确确实实地去做,而不借重因果报应的道理,阐述得利益、得祸害的事实。那么他所期望的,也只是空名,连利益也不能得到了。(七月初二日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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