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年十二月初十的信,昨日午后方才接到。上次已经说明我视力不好,不要再来信,所以去年冬天,一封信也没有回复。你们认为(未回信是因为)没有奉上供养的缘故,所以特地寄来三十三元,料定我一定会回信,你们真是不知道我困苦的境况。
现今交通便利,无论多远,都可以来信,虽然已经拒绝,但还是不能断绝他人的来信。另外,在苏州附近几十里、一二百里的人,坐上火车、汽车,不到半天就能到寺院,每天的应酬,已经占了一半的工夫,还能常常为你们回信吗?
你们忏悔七天,自誓受戒,很好。必须知道五戒中前四戒(不杀生、不偷盗、不邪淫、不妄语),是性戒,无论什么人,都应当守持。即使没有听闻过戒名的人,犯了仍然有罪。因为体性是有罪的缘故,所以也名为性罪。受过戒的人犯了,就成了两重罪。在性罪之外,又加上一重犯戒的遮罪。只有饮酒是遮戒,犯了名为遮罪。没有受过戒的人,喝了没有罪;已经受过戒的人,只有一重犯戒的罪罢了。
再者,没有受过戒的人,犯了大妄语,这个罪过很重。受过戒的人,就更重了。例如外道常常说他们得到了佛法的真传,六祖慧能大师乱传法,法归到在家人手中,僧人都没有真法了,他们的师父是某佛某祖师的转世,说这些话的人,总是为了求得名闻利养的缘故。
受过戒的人,也有好名的,或者求利养的,未得言得,未证言证。这个人纵然有一点修行,因为心地不真,必定得不到佛法的真实利益。而坏乱佛法,疑误众生的罪过,不知道何年何劫,才能消灭啊!
现今为你们寄书二十包,等到四月份,还有几包《歧路指归》寄来,不要再来信。这本书对于初发心的人,很有利益,所以早就打算寄给你们。
李尚德的母亲,法名宗诚。尚德,法名智德。他的弟弟尚信,法名智信。李王素卿,法名智素。李邵文翰,法名智章。请对他们说,皈依佛法,必须敦伦尽分(敦笃伦常、恪尽己分)。否则,不但是名教中的罪人,而且也是佛法中的罪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