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接到你的来信,一一尽知。我近来作了一个“格物致知”的确切注解,现在为你陈述。注解为:格除幻妄的私欲之物,以致显露中庸不偏、秉持常理的正知。
这个“物”,就是我们心中不合天理人情的私欲。一旦有了私欲,那么人所有的知见都会偏而不正。如果格除了这个幻妄不实的私欲,那么知见就会不偏不变,即心本具的正知自然会显现。一举一动,全都符合人情天理,没有一点偏僻。
这是圣人为天下后世所立的修己治心的大法。修身、齐家、治国、平天下就在这个地方,超凡入圣也在这个地方。在这个地方用功,最省力。而所得的利益,随各人工夫的深浅,成为贤人、圣人,乃至成佛,全都由此得到。何况比这低下的利益呢。
可惜后世的儒者不明白,将“物”字认作事物,将“知”当做知识。就是将根本中的根本(格除私欲,致显正知),认作枝末中的枝末。又将枝末的枝末(穷尽天下事物之理,推及知识),认作根本中的根本。不但不能得到圣人的本意,也乱解了圣人的文义。
为什么这么说呢?因为想要使意念真诚,先要使正知显现,显现正知在于格除私欲。这是极为省力、极其简便,一动念就可以得到的方法。舍弃格除私欲不讲,却令人推极我们的知识,穷尽天下事物的道理,来期望诚意正心,这样的话即使全世界也很难有这样的人。
由于宋儒误认“物”是外在的事物,所以后世的儒者只说“诚意正心”,而不提“格物致知”。这个道理极为明显,因为自命得到圣人心传的人(朱熹)错解了。致使圣人教导大家修己治心的大道,晦涩不畅,不能彰显。能不悲哀吗?
如果专主于自身的修持,那么格物这一方法,就足够用了。因为私欲一旦格除,那么众恶全都除去,众善全都生起,所以说足够用。
如果想让全世界的人,全都去除私欲来显现正知,非得提倡因果报应不可。因为凡是想要自利的人,固然无暇计及他人是否得到利益。
如果知道善恶因果,如影随形,如响应声。声音和谐,则回响和顺;身形笔直,则身影端正。了解了这个道理,那么不期望格物,而自然肯格物了。
所以孔子赞《周易》,最初就说:“积善之家,必有余庆,积不善之家,必有余殃。”“积善”、“积不善”,这是因。“余庆”、“余殃”,就是果了。
箕子向周武王陈述《洪范》,最后才说:“随顺正道,就得到五种福祥;违背正道,就得到六种灾厄。”这其实是说明前生的因,今生的果。“向”,顺的意思。“用”,以的意思,得的意思。“威”的意思,应当是违。“极”,穷厄的意思。由于前生的行为,违背正道,致使今生得到这些穷厄的果报啊!
后世的儒者未能搞明白文章中的道理,将一切都归究于君王政令,那么就成了违背天理而诬蔑君王政令了。小孩子生在富贵人家,就享福;生在贫贱人家,就受苦,难道是君王政令让他这样出生的吗?
五福中的第四福,是“攸好德”,是指前生修养道德的习性。一长寿、二富贵、三健康安宁、五善终,这是前生修德所感的果报啊!
六极(灾厄)中,一短命、二疾病、三忧愁、四贫穷、五丑恶(相貌丑陋,名为恶)、六体弱(身体柔弱,名为弱),这是前生多作不顺道义之事的果报,怎么能全都归究于君王政令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