半懂

印光法师文钞

复唯佛居士书

所发之愿,甚真切。然须如曾子战战兢兢,如临深渊,如履薄冰。不到将欲西归,决不敢放心任意始得。

你所发的愿,很真切。然而必须像曾子那样,战战兢兢,如同站在深渊旁边,如同踩在薄冰之上。不到将要西归,绝不敢放心任意,才能得益。

某某五六年前,来往信札并发愿文,甚真切。光以彼僻处山间,兼且贫寒,寄去经书甚多。当地因彼劝导念佛者颇众。彼则近一二年,直是下劣不堪,吃乌烟,犯邪淫。经光警诫,已经半年,尚不改悔,直是专待入地狱耳。

某某五六年前,来往的信件和发愿文,写得很真切。我因为他住在偏僻的山间,而且贫寒,所以寄去许多经书。当地因他劝导而念佛的人很多。近一二年来,他简直是下劣不堪,吃邪片烟,犯邪淫。经我的警诫,已经半年了,还不悔改,简直是专门等着进入地狱去了。

汝言随时随地,得死便死之话。亦是求生之本,亦是招魔之根。死固人所皆有,但不得有求死之著心,求速往生。唯在一心念佛。若不一心念佛,唯求速死,必定招起无量劫来怨家,令汝横死。不但不得往生,待至将死,魔力已去,则苦不胜言,当生邪见,必致堕落。此执著心不可有,有即是病,不可不知。

你说随时随地,能死就死的话。也是求往生的根本,也是招魔的根本。死,本来每个人都会有,但是不能有求死的执著心,求速往生。唯在一心念佛。如果不一心念佛,只求速死,必定招来无量劫来的怨家,令你横死。不但不能往生,等到将要死的时候,魔力已经离去,那么苦不堪言,定当生起邪见,必然导致堕落。这种执著心不可有,有就是病,不可不知。

所言宝一与无生居士者,盖其心中皆有一分好名之心。否则决不肯以此等境界,笔以示人。况其批之推崇至极乎。其人盖可想见。使此录[1]大行,则不明自心,不明教理之人,当必多多著魔发狂矣。

所提及的宝一和尚与无生居士的事,大概是他们心中都有一分好名的心。否则,绝不肯将这些境界,写下来让人知道。何况从其批语来看,推崇至极呢。这个人的境界如何,可以想见。假使这本《自知录》大大流行,那么不明自心、不明教理的人中,必定会有许多著魔发狂的啊!

丁桂樵寄来一看,即寄回,一本不留。切实言其祸害,故未再印。杭州王谋凤亦欲求决于光。光亦以告桂樵者告之。此女人所说境界,当有几分。而铺张太过,竟致以凡滥圣。使真实到此,岂不知此语之误人乎。

丁桂樵寄来给我一看,我立刻寄回,一本不留。切实说明这本书的祸害,所以没有再印。杭州的王谋凤也想求我决定印不印这本书。我也将告诉丁桂樵的话告诉他。这个女人所说的境界,应当有几分。然而夸张得太过分,竟然导致以凡滥圣。假使她真实到了这种境界,哪里会不知道这些话是会误导他人的呢?

彼既无此见地,则所说之相应处,定系以少分为多分耳。否则佛境已达,焉有不了凡情知见之事乎。我等但老实念佛,只求临终往生即已。至于现生之如何若何,一任其水到渠成,春来花放。倘先设一想念,则反成障碍。如断其水源而欲渠成,正在严冬而欲花放。若能得者,便属怪事。

她既然没有这个见地,那么她所说的相应处,一定是把少分当作多分了。否则,已经达到佛的境界,哪有不明了凡情知见的事呢?我们只要老实念佛,只求临终往生极乐就可以了。至于现生如何如何,任凭水到渠成,春来花开。倘若事先预设一个想念,就反而成为了障碍。如同截断水源却想要水到渠成,正在严冬却想要百花开放。如果能够得到,便是怪事。

四书一部,乃五经之注脚。凡格致诚正修齐治平之道,无不备足。惜昔人皆作书读,不作道学。故致终身读书,不知所为何事。在先只知做文章作根据,今则废之而读教科书。譬如弃摩尼宝珠而重鱼目。以故天灾人祸,日见频仍,以道本已丧,立见乱亡故也。

一部《四书》,是《五经》的注脚。凡是格物、致知、诚意、正心、修身、齐家、治国、平天下的道理,无不具足。可惜过去的人都当作书来读,不当作道来学。所以导致终身读书,却不知所做的是什么事。以前,只知道为做文章作根据,现在则是废弃《四书》、《五经》,而读教科书。譬如丢弃摩尼宝珠而看重鱼眼。所以天灾人祸,日见频繁,因为立身行道的根本已经丧失,立即见到乱亡的缘故。

凡事当按时势而论。佛世芳规,何能行之当世。今人流通经像,非全无益。但不能一一如佛所说之功德大耳。

凡事应当按照时势来讨论。佛在世的芳规,怎能用在当今之世。现在的人流通佛经佛像,并非完全没有利益。但是不能一一如佛所说的功德大罢了。

经像主,即发心造经像之人。若云雇,则轻视其人。经像之匠,亦不可自轻。故云莫云客作。作经像得物,即是所酬。但彼以诚心奉,此以不分别多少心取,则与卖佛像不同。若论价值,则与买与雇无异矣。此等事,若执著于现在,则欲经像不灭,不可得也。

经像主,就是发心造佛经佛像的人。如果说“雇”,那么就是轻视这个人。造佛经佛像的工匠,也不能自我轻视。所以说“不要说是雇工”。作经像得到的东西,就是酬劳。只要他以诚心奉给,工匠以不分别多少的心纳取,就与买卖佛像不同。如果讨论价值,就与买与雇没什么差别了。这种事,如果于现在执著(价值),那么想令佛经佛像不灭,都不可能啊!

汝学佛不知因时适宜之道,而死执成规。是何异因孔孟之道不能行,而亦不许流布孔孟之书乎。末法众生,于百千万分中,得其一二,亦堪自利利他。必欲全依佛说,即佛亲现身于此时,定亦做不到。

你学佛不知道因时适宜的道理,而死执成规。这与因不能实行孔孟之道,就不许流布孔孟的书,有什么不同吗?末法时代的众生,在百千万分中,得到其中的一二分,也能够自利利他。如果一定想要完全依佛所说,即使佛亲自在这个时代现身,也一定做不到。

修净土,唯论信愿行。四威仪之如法不如法,何关禅堂之故。彼殆以禅堂之虚套子,当做禅门工夫。似此见地,何堪与谈禅净。而汝遽于此生疑。其平日读诵古人言论,皆不深信,而唯以今人是效。岂非执德不弘,信道不笃之流类乎。

修净土,只论信、愿、行。四威仪(行住坐卧)如法不如法,关禅堂什么事。他们大概将禅堂的虚套子,当做禅门的工夫。像这种见地,怎能与他们谈论禅宗、净土宗?而你立刻对于这些生起疑惑。你平日读诵古人的言论,都不深信,而唯独想效法今人所说吗?你这样难道不是执守仁德而不能发扬光大,信仰道义而不能专一忠实之类的人吗?

学道之人,各随其质而为修持。何可立一崖规,令一切人悉皆胶守乎。良冶之子,必学为裘,良弓之子,必学为箕,以相近也。冶金子作不净观,浣衣子作数息观,皆不得益。易之则各获利益,以机教相契相合也。

学道之人,各随其资质来修持。怎么能订立一个死板的规矩,让一切人全都死守呢?优秀冶匠的儿子,必须先学习制作皮衣;优秀弓匠的儿子,必须先学习编制簸箕。因为技艺相近,(先练好基本功的缘故)。冶炼金子的人修不净观,浣洗衣服的人修数息观,都得不到利益。若将他们所修的观法互换一下,那么就能各自获得利益了,这是因为根机教法相契相合的缘故。

当此时世,任是神通圣人,欲救国救民,舍因果报应,生死轮回,及信愿念佛,求生西方,皆无成效。漫说一二崇重他宗之知识所说者,不至摇惑吾心。即令尽虚空遍法界,如来现身说别种甚深妙法,亦不至摇惑吾心。何以故,以理事决定无疑故。汝之所问,尚可谓有决定信者乎。

在这个时世,任凭是有神通的圣人,想要救国救民,若舍弃因果报应、生死轮回,以及信愿念佛,求生西方,都不会有成效。不要说一二位崇重其他宗派的善知识所说的,不至于动摇迷惑我的心。即使是尽虚空遍法界,如来现身说其他种种甚深妙法,也不至于摇动迷惑我的心。为什么呢?因为理体事相决定无疑的缘故。从你所问的问题来看,还能说你是有决定信心的人吗?

彻祖省祖之少著作,亦各人之愿心耳。其道德之优劣,固不以著作之多少为定。古今有法身示现,但少数言句,无所著作者多多也。何得在此处生疑。

彻悟祖师(净土宗十二祖)、省庵祖师(净土宗十一祖)的著作少,也是他们各人的愿心罢了。他们道德的优劣,原本就不以著作的多少来断定。古今有法身示现的菩萨,只有少数的言句,没有著作的很多。怎么能在此处生起疑惑呢?

须知吾人欲了生死,实不在多,只一真信切愿,念佛求生西方足矣。纵饶读尽大藏,亦不过为成就此事而已。是则多亦归少,少亦归多。多少同为成就此事而已。则多不为多,少不为少矣。

必须知道我们想要了生死,其实不在多,只一句“真信切愿,念佛求生西方”,就足够了。纵使读尽大藏经,也不过是为了成就这件事而已。如此说来,多也归少,少也归多。多少同样是为了成就这件事而已。这样就多不为多,少不为少了。

放生一事,固为莫大功德。然须秉放生之心,勤勤恳恳劝有缘者,戒杀放生,吃素念佛。则所放者多,而且不费财力。二者并行,最为有益。

放生这件事,固然是莫大的功德。然而必须秉持放生的心,勤勤恳恳劝有缘的人,戒杀放生,吃素念佛。那么所放的多,而且不费财力。二者并行,最为有益。

墙上贴佛号,亦有利益,亦有罪过。即贴亦必相宜而贴,庶可久存。若于露地,再不用好浆糊,则三二日即堕于泥涂中,或被他人之招贴盖矣。此事亦不可潦草为之。

墙上贴佛号,也有利益,也有罪过。即使贴,也必须找合适的地方贴,才能长久留存。如果贴在露天的地方,再加上用不好的浆糊,那么三二天就飘堕到泥土中去了,或者被他人的招贴掩盖了。这件事也不可潦草来做。

三师之苦行,令人钦佩。故得临终各获实益。所以修行人要在韬光晦迹也。

三位法师的苦行,令人钦佩。所以得以在临终时,各自获得真实利益。所以修行人要隐藏才华,不要显露。

 

< 学习笔记 >

[1]此录:指造假《自知录》。民国时四川有一位姓刘的居士,皈依宝一法师。在宝一法师极乐庵中,有两位湖南的女居士,其中一位姓胡。刘居士以胡女士名义编造了一本《自知录》,石印若干册送人,书中专门以大菩萨所得不思议境界,作为那位女居士所经历的境界。目的是为了抬高其师父的声价,其师父也在书的顶格写下同意流通的眉批。实际上,胡女士习气很重,动辄生气,有时骂人,最后佛也不会念,吐血而死。印祖曾多次制止此录流通。文钞收录有《复谢慧霖居士书二十五》(<三编・卷二>)、《复陈士牧居士书四三》(<三编・卷二>)、《复陈士牧居士书四》(<三编・卷二>)、《复倪慧表居士书》(<三编・卷二>)、《复李少垣居士书二》(<三编・卷三>)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