半懂

印光法师文钞

刻藏缘起按语二

焚像弃经等事,乃宗家越格作略,不足为法为范。在彼本人,亦不过偶尔如此。何可袭迹获罪,自误误人。

焚烧佛像、丢弃佛经等事,是宗家越分的作为,不足以作为法则轨范。在他本人,也不过是偶尔如此。怎么能沿袭仿效他的事迹而获罪,自误误人。

若谓宗家固不尊敬经像,岂但不知宗之实际,并宗家施设之迹亦复不知其所以耳。

如果认为禅宗原本就不尊敬佛经、佛像,这不但不知道禅宗的真实道理,而且连禅宗施设方便的事迹,也不知道其中的所以然了。

须知法无定相,遇缘即宗。彼焚像弃经尚是宗,岂尊敬经像便非是宗耶。今人若欲明宗,须从尊敬经像起,将尊敬经像当做话头,从朝至暮,从暮至朝,心心念念,毋或怠忽。自然业尽情空,心月孤明,事理两得,福慧俱严矣。

要知道法没有一定的形相,遇到境缘就是禅宗。他们焚烧佛像、丢弃佛经,尚且是禅宗,难道尊敬佛经、佛像,就不是禅宗了吗?现今的人如果想要明悟禅宗,必须从尊敬佛经、佛像开始,将尊敬佛经、佛像当做话头,从早到晚,从晚到早,心心念念,不要怠惰轻忽。自然业尽情空,心月孤明,事理两得,福德智慧全都庄严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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