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人都可以成为尧舜那样的圣人,人人都可以作佛。这是因为人同此心,心同此理的缘故。不能做到的人,都是因为以卑劣自居,不自强奋发,这是不去做,并非真的不能做到啊!
《礼记・礼运》中说:饮食与男女情欲,是人类最大的欲望;死亡与贫苦,是人类最为厌恶的。然而有志于成为尧舜、作佛的人,则不会用死亡和贫苦的恶果,来换取饮食男女的享受。
所以孔子说:志向远大,有德行的人,不会为了求得生存而损害仁德,而是杀身来成就仁德。孟子说:生存是我所想要的,仁义也是我想要的,二者不可兼得,就舍生而取义。
我对于大成庵的青莲尼师,深有感触。按:青莲比丘尼是江苏武进县西郊某姓妇女,青年剃发,精修梵行,为远近善信所钦敬。
清朝咸丰十年(1860),贼兵攻陷常州,青莲比丘尼穿上袈裟礼完佛,就投入庵前的水池中。等到贼兵来了,庵堂和村落都成了焦土。过了几天,有姓汪、姓邵的二位乡人,偷偷回来探视,看见青莲比丘尼的尸体浮在水池中,二人敬仰她的美德清操,等到夜深了,捞出她的尸体,草草埋葬在庵堂的地基上。
过了十六年,光绪皇帝改用新的年号,唐驼的父亲唐恂之去世。唐驼的母亲邹恭人,筹措了数十千圆,购得埋葬的地方,就是当年大成庵的地基。村人想要卖地,偷偷将青莲比丘尼的遗骨埋在他们所购的坟地内,堆成一个小坟墓。
邹恭人详细追究其中的由来,不但不嫌弃,而且颇生敬仰。每每祭扫完毕,率领唐驼兄弟,兼带祭扫青莲比丘尼的坟墓。邹恭人,在这个时候,正当盛年,居贫守节,为丈夫抚育子女,家计不是很充足,依靠辛勤地做针线活,兼为他人浣洗衣服来度日。
当时唐驼的哥哥唐光盛十一岁,唐驼只有五岁,妹妹刚刚三岁,孤苦零丁,不堪言说。邹恭人勉强努力支持,来养育教导,使唐驼兄弟成为德才兼备的人。她的处境,虽然与青莲比丘尼不同,然而她的美德贞心,固然与青莲比丘尼没有高低优劣之别。
到了光绪二十八年(1902),邹恭人离世,于是就与唐恂之合葬。而唐驼兄弟任职他方,二十多年,没有一起祭扫父母的坟墓。
到了民国十年(1921),唐驼的哥哥辞官回乡,唐驼也由上海回到常州,一起祭扫父母的坟墓,寻求青莲比丘尼的坟墓,却找不到了。询问当地主人,说因为不便于耕种,于是移到桑田中了。
唐驼与他的哥哥唐光盛商议说:现在我们还知道这位比丘尼的德行,所以有保护的心愿,如果不想办法,以后难免遭到夷平坟墓,暴露遗骨的惨状。何况汪邵二人,冒险偷葬这位比丘尼,我们的母亲率领我们兄弟,年年来祭扫。如果置之不理,不但有愧于汪邵二公,而且也大大得罪了我们的母亲,我们怎可让这种遗憾的事发生呢?
于是选择吉日,将青莲比丘尼的遗骨移葬到他父母的坟地,又为她建了一座石塔,大字书写:大成庵青莲尼师之塔。石塔后面题写着:尼服袈裟殉难,其志行可想,特迁遗骨葬我父母茔内,唯愿世人共相保护之。
唐驼的心意是:子孙中或有迁徙到他方,以及断绝祭扫的情况发生,想要为久远打算,一定要求世人保护不可。有人以不合适来劝谏他,唐驼说:这位比丘尼是佛门中真修行的僧尼,活着,为远近所景仰。贼兵要来了,就穿上袈裟而投池自溺,与古时候的仁人义士相去何远?
何况我的母亲一向钦佩,令我们兄弟祭奠扫。现今葬在我父母的坟地内,如同请一位高僧在家中供养一样,有什么不可以的。又者,这位比丘尼具有如此的美德清操,或许已经超凡入圣,假使我的父母常常得以亲近,应当可以得蒙她的慈力,即得以高超三界,托胎九莲,所以这是我的祖宗、我的母亲乐意而为的事。
孟子以富贵不能淫,贫贱不能移,威武不能屈,称为大丈夫。像这位比丘尼,当初舍弃了饮食男女的大欲,长斋奉佛,精修梵行。
死后树立了杀身成仁,舍生取义的大节,以期望不辜负自己的性灵,不玷污佛陀的教化,成为人天的榜样,止息末世习俗的颓风,不就是所谓的女中大丈夫吗?
唐驼为她建塔很合适,又持衣钩,遍求名人来为之题写赞文,以期阐发她不为人知的美德光辉,维系世道而不坠,于是为此阐发其中的隐含之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