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民国二十一)
江苏浙江一带的念佛老太婆,统统都是相信接受外道没有道理的理论,只知道恭敬洁净,而不知道按照具体事情来判断,所以有这些瞎说,流毒于世间,误人不浅。
我从前不知道有这种邪说,所以在《文钞》中绝对没有提及。后来详细知道了这个弊病,所以对一切人常常说。有难产的人,依照我所说的,念观世音菩萨,没有一个不立刻安然而生的。
念佛的人,行住坐卧都可以念佛,只是在睡觉的时候,以及衣冠不整齐,手口没有洗漱,与洗澡、大小便以及到污秽之处,都应该在心中默念,不适合出声念。默念的功德仍然不会减少,出声念于礼节不合。
如果妇女临产,只可念观世音菩萨(因为观世音菩萨,悲愿深重的缘故,不是不可念佛,只可念观世音菩萨,千万不要错会),因为观世音菩萨救苦的心很殷切,必须要大声念,万万不可以在心里默念。心里默念,用的力量较小,感通也就比较小。又在这个时候,要用力将孩子送出,如果用力生产又在心中默念,会伤气受病。
产妇自己大声念,产室照顾的人也大声念,家里人在其它屋子的,也应当为她念。千万不可以认为裸露不净,念了恐怕获取罪咎。要知道道理固然有一定,事情变化没有一定,只可以根据实事来讨论道理,不可以执着死理而论实事。
譬如儿女误落在粪坑水火之中,呼叫父母来求救,父母听到了,立即前往救援。断然不至于因为儿女身体不洁净,衣冠不整齐,而不肯来救援,任由她死亡。
菩萨的恩德,深深超过父母无量百千万倍。在众生遭苦求救的时候,菩萨只有救苦的念头,绝对没有计较她们形迹的念头。况且这也是无可奈何,并非在能够表示恭敬洁净的情况下,而特意来裸露不净啊!
如果能够做到恭敬洁净,而不去做,那么确实有罪。如果不能够表现出恭敬的外相,则只可以衡量其心中归向的诚心,不可以在形迹上讲究礼貌仪式啊!
菩萨无苦不救,无难不救,怎么会遗弃产妇呢?虽然在经典中没有明文说到,可是应当推及菩萨救苦的心,而期望止息人生的大苦,来慰藉菩萨的慈心。
何况在《药师经》中,佛陀教导产妇念药师佛的经文说:“或有女人,临当产时,受于极苦。若能至心称名礼赞(称名:是产妇所能做到的,其余礼赞恭敬供养等事情,是家里人的事,不是产妇所能做的),恭敬供养彼如来者,众苦皆除(众苦皆除,就没有痛苦可得。所生之子以下,所得的利益,大到不能言说。产妇念了,得到如此大的利益,怎会是念佛的人,一进到产妇的房间,就完全丧失平时念佛的功德呢?无知的人,自己建立章程,自误误人,罪过哪有底极,可怜啊)。所生之子,身分具足,形色端正,见者欢喜,利根聪明,安隐少病,无有非人夺其精气。”
由此可知,临产肯念菩萨名号,不但没有罪,而且母子安全,得到大利益,种下大善根。产妇是如此,其余的人就可以知道了。
湖南的马舜卿(《文钞》中有他的名),是回族人(回族人皈依的,只有这一家人),他们夫妇二人与五个儿女,都写信来求皈依。
民国十八年(1929)秋,来信说:他妻子生了五个儿女,第一、二胎还平安,第三次就出现血崩,第四、五次更为严重。现在不久又要生孩子,如果再发生血崩,就会没命了,请求为他说说救济的办法。
我让他志诚念观世音菩萨,临产虽然裸露不净,千万不要认为不可以念。又必须出声念,不可以默念。他又请求为胎儿预先取法名。我的信到了,他们夫妇二人一同看,他的妻子,就念菩萨圣号,第二天就生孩子,生的时候还在念,结果孩子安然出生,产妇没有痛苦。他当时就回信对我说,出乎意料之外,菩萨真可说是大慈大悲啊!
我自从民国十五年秋天,《增广文钞》排印完毕之后,无论什么样的文字,一概不存底稿,以免浪费印刷的费用。所以近来深知这件事的弊病,曾经常常对一切人说到其中的利害。希望大家彼此相传,来预先救度产妇与小儿的患难,以及性命。即使不体谅的人,说我喜欢说产妇的事,也在所不惜,以此期望挽回这个坏风气,让大家共同生起正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