半懂

印光法师文钞

致郭辅庭居士书

(民国二十一)

昨接葛信,知令严于前月二十八西逝,不胜慨叹。令严宿世固有栽培,故于今生,白手成家,财发巨万,寿逾古稀,儿孙满堂。

昨天接到葛居士的信,知道你父亲在上个月二十八逝世,不胜慨叹。你父亲在过去世必种植了善根福德,所以在今生,白手起家,拥有巨万家财,长寿到古稀之年,儿孙满堂。

平生乐善不倦,护持三宝。若有信愿,当即往生西方。若无信愿,或生天上,或生人间大富贵家,以享大福。

平生爱好行善,从不厌倦,护持三宝。如果有信愿,当会立即往生西方。如果没有信愿,或许生到天上,或许生到人间的大富贵家,享受大福。

然世福不常,当令诸孝眷,同皆志心念佛,以期未往生则往生,已往生则增进品位,乃为有益之孝。

然而世间福报不会常久,应当令家中的眷属,都来专心念佛,以期望父亲没有往生,得以往生,已经往生,则增进品位,这才是有利益的孝亲。

宜各节哀念佛,勿只学世间人,但取悦人耳目,不计于亲之神识有益与否。又令严在生,既信佛法,现在丧葬,理宜顺其素志,概勿用荤。

应该各自节哀念佛,不要只学世间人,只是为了取悦他人的耳目,不考虑对于亲人的神识有没有利益。又者,你父亲在活着的时候,既然相信佛法,现在的丧葬,道理上应该随顺他一向的志愿,一概不要用荤腥。

凡祭神,供灵,待客,均用素,此比放生若干功德更大。若不用素,则毕此丧葬,所杀物命,为数甚多。忍令吾亲,因我等行孝,而与此无数之生命,结此杀业乎。

凡是祭神、供灵、待客,都用素菜,这比放多少生的功德更大。如果不用素斋,那么这场丧葬,所杀的动物生命,数量很多。忍心让我的父亲,因为我们尽孝,而与这无数的生命,结下杀业吗?

民国十年,周玉山先生死(曾作两江总督),其子缉之,与光相识,寄一讣文,光令勿用荤。以彼官职声望甚大,若用荤,则不免为荣亲而反成累亲矣。

民国十三年,周玉山先生死后(他曾经作过两江总督),他的儿子周缉之,与我认识,寄了一张讣文给我,我让他不要办荤食。因为他的官职声望很大,如果用荤菜,就不免为了荣耀父亲,反而成为拖累父亲了。

光信到,缉之不作主,令办事者议之。办事者,皆贪口腹之人,俱不赞成用素。天津开吊,坐四千多桌。次年搬灵回皖,到南京开吊,到芜湖又开吊,到家又开吊。大孙子,在扬州开吊。只此五次开吊,所杀生命,不计其数。

我的信到了,周缉之也不作主,让办事的人商议。办事的人,都是贪图口腹的人,都不赞成用素斋。在天津开吊,坐了四千多桌。第二年搬运灵柩回安徽,到南京开吊,到芜湖又开吊,到家中又开吊。大孙子,在扬州开吊。就这五次开吊,所杀的生命,不计其数。

葬讫回津,有扶乩者,玉山先生临坛,痛恨其家之用荤,谓将彼在生做官的功德,消灭了尚不够。

安葬完毕回到天津,有扶乩的人,说周玉山先生临坛,痛恨家里人用荤菜办丧事,说将他在生做官的功德,消灭了而且还不够。

缉之大悔无及,欲在天津开一大丛林以补过。其地已觅妥,适奉直打仗,遂未办,但设法结结小缘,俾来往者有所安宿而已。

周缉之非常后悔,但已经来不及了,打算在天津开办一个大丛林来弥补过失。地址已经找好了,恰好遇到奉系、直系军队打仗,于是没有办成,只是想办法结结小缘,使得来往的人有一个安定住宿而已。

令严与光颇有缘,居士与光亦有缘。光于此时,不为说此利害,便失光交友之道。恐居士或以为无关紧要,故引周缉之之事,以为明证。

你父亲与我比较有缘,你与我也有缘。我在这个时候,不为你说清其中的利害,就失去我的交友之道。恐怕你或许认为用素、用荤无关紧要,所以引周缉之的事,作为证明。

至于做佛事,当以念佛为第一,余皆场面好看而已。光于朝暮课诵时,称令严之名,为之回向三七日。以光一向与挚友,皆不行俗礼,唯以念佛回向,用表交情耳(乩为灵鬼作用,间实有之。光不赞成扶乩,请勿误会)。

至于做佛事,应当以念佛为第一,其余都是场面好看而已。我在朝暮课诵的时候,称你父亲的名字,为他回向三个七日。因为我一向与好友,都不行世俗礼节,只以念佛回向,来表示交情(扶乩是灵鬼的作用,偶尔会有一些真实的。我不赞成扶乩,请你不要误会)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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