半懂

印光法师文钞

成复初忏悔文跋

(民国二十五)

因果者,圣人治天下,佛度众生之大权也。人若知因果,自可格除人欲,遵循天理,以复其本具之良知。则诚意,正心,修身,齐家,治国,平天下之事,皆由此而扩充发现矣。

因果者,圣人治天下、佛度众生之大权也。人们如果懂得因果,就自然可以格除人欲,遵循天理,来恢复本来具有的良知。那么,诚意、正心、修身、齐家、治国、平天下这些事,就都可以通过这个良知的扩充显现出来了。

佛法者,世出世间诸法之根本也。自后汉入中国,千八百余年,由圣君贤相,通人达士之护持提倡,得以遍布中外。其间虽二三暴君拘士,辟驳毁除,然皆仰面唾天,适足自污。

佛法,是世间、出世间一切法的根本。自从东汉正式传入中国,已经一千八百多年了,通过圣君贤相、通人达士的护持提倡,才得以遍布中外。这中间,虽然有两、三个暴君,以及见识短浅的人士,辟驳、毁除,但也都是仰面唾天,适足自污。

宋之程朱,阅佛大乘经典,亲近禅宗知识,以期窃取其义以自雄。由未遍阅诸经,遍参各宗知识,遂窃取佛经全事即理,及宗门法法头头会归自心之义,以释儒经,竟成执理废事之邪见。

宋朝的二程(程颢、程颐)、朱熹,阅读佛的大乘经典,亲近禅宗的善知识,希望可以窃取佛法的义理,来壮自己的门面。由于没有遍阅诸经、遍参各宗的善知识,于是窃取了佛经的全事即理,以及宗门法法头头会归自心的义理,用来解释儒经,竟然形成了执理废事的邪见。

如曰,天,即理也,岂真有冕旒而王者哉。鬼神者,二气之良能也,人死之后,形既朽灭,神亦飘散,纵有剉斫舂磨,将何所施。又神已散矣,令谁托生。初由执理废事,继成断灭顽空。

比如说,“天,就是理,哪里真有带王冠的天帝啊!”“鬼神,就是阴阳二气的本能。”“人死之后,形体既然朽灭,神识也就飘散了,即使有剉斫舂磨这些刑罚,施用在谁的身上呢?还有,神识已经散去了,又让谁来投胎呢?”开始时是执理废事,接下来发展成了断灭顽空。

于是大张己见,深辟佛法。谓佛所说,三世因果,六道轮回之事理,乃为骗愚夫妇奉教之根据,实无其事。此后凡属理学,皆偷看佛经,皆力辟佛法。不究道之根本,徒以门庭固执。从此治心,治身,治国,治世之法,但存皮毛,了无根本。

于是大张己见,深辟佛法。说什么“佛所说的三世因果、六道轮回这些事理,都是用来骗愚夫愚妇信奉佛教的根据,实际上并没有这回事。”从此以后,凡是鼓吹理学的,都偷看佛经,都力辟佛法。不研究教义的根本,只固执门庭。从此以后,治心、治身、治国、治世的方法,只存皮毛,完全没有了根本。

欧化一至,靡然风从,竟成废经废伦,争地争城,惨不忍闻之现象,为自有生民以来之大乱。究其根原,皆由辟因果轮回之学说以酿成之。自程朱以后,学者凡天姿聪明,无不受此遗毒。举皆自命卫道,而不知其畔道也大矣。致大多数人,毕世无由闻道。

等到欧洲的文化风俗一侵蚀到,就全都争相风从了,竟然发展成废经废伦、争地争城,惨不忍闻的现象,这是自从华夏土地有生民以来,最大的乱象。究其根源,都是由于驳斥因果、轮回这些邪说酿成的。自从二程、朱熹以后,凡是天姿聪明的学者,没有不遭受这种遗毒的。全都以“卫道”自命,但却不知道,自己叛道的程度太严重了。导致大多数人,一生都没有办法听闻佛法。

亦有始陷覆辙,后痛改悔,自愍愍他,自伤伤他,欲以己之迷执,作一切人之殷鉴,如甘肃秦安成复初者,又复何限。按其子净念书云,家严自十六七岁,即受程朱遗毒,以辟佛老为己任。

但是也有像甘肃秦安的成复初那样的人,刚开始陷入覆辙,而后痛改悔过,自愍愍他、自伤(感伤)伤他,想要把自己迷执的过程,作为一切人的借鉴,这样的人,多得又怎么能数得清呢?根据他儿子净念的来信中所说:“我父亲自从十六、七岁时起,就受了二程、朱熹的遗毒,以驳斥佛法和道教为己任。

惜所居偏僻,佛经殊难一见,又无宏法高僧,超格达士可亲近,遂以程朱所说,为千古不易之定论。辄依其说以辟佛老,实绝不知佛老之所以。由其妄辟佛老,并将素所崇奉儒教真正宗旨,亦复迷昧。

可惜住处偏僻,佛经特别难以见到,又没有宏法的高僧、超格的达士可以亲近,于是就把二程、朱熹的邪说作为千古不易的定论。动不动就依照二程、朱熹那些邪说来驳斥佛法和道教,实际上绝对不懂得佛法和道教到底是什么。由于他胡乱地驳斥佛法和道教,就连平素所崇奉的儒教的真正宗旨,也都迷昧了。

幸宿植善根,天鉴愚诚,俾其病困多年,以期自反。初则犹谓天道无知,继则大悟己见悖谬。从兹痛改前非,力修净行。效了凡之立命,法净意之革心。

幸好宿世就种下了善根,上天明察愚诚,使我父亲病困多年,希望可以自己反省。一开始还认为天道无知,后来就大悟自己见解的悖谬。从此以后,痛改前非,努力修行净土法门;效法袁了凡命自我立的做法和俞净意洗面革心的做法。

虽得心地光明,仍旧目睛昏翳(民十六年,右目起翳,不能睹物。至二十年,左目亦然。乃与其子,极力忏悔。其子刺血画佛,以朱写经。彼自作文发露,遂得目能见物)。方知不暴己过,终难消业,倘陈宿愆,尚堪利人。

虽然心地得到了光明,但是仍旧两眼昏花起翳(民国十六年,右眼起翳,不能看见东西。到了民国二十年,左眼也看不见东西了。于是就和他儿子一起,极力忏悔。他儿子,还刺血画佛像,并用朱砂抄写佛经。他自从作文发露忏悔后,于是两眼又能重新看见东西了)。”他这才懂得,如果不发露自己的罪过,就始终不能消业;假如发露陈述自己过去的罪过,不仅能消业除病,而且还可以利人。

因兹作忏悔文,印送同人,以自己之迷悟,作来哲之法戒。祈光作跋,冀广流通。因略表受病之原委,期有心世道人心者,同挽颓风,同敦儒行,同修净业,同沐佛恩。同格人欲之幻物,同致本具之良知。庶可明明德以止至善,持佛号以生西方。罔念作狂,克念作圣,以身作则,普度群迷者,其在斯乎。

因此作了忏悔文,印送同人,用自己的迷悟,来作为来哲的法戒。并祈请我作跋,希望可以广泛流通。于是就简略地表述了居士受病的原委,期望有心拯救世道人心的人,同挽颓风、同敦儒行、同修净业、同沐佛恩,同格人欲这个幻物,同证本来具备的良知。这才能明明德以止至善,持佛号以生西方。罔念作狂,克念作圣,以身作则,普度群迷的人,不正是居士这样的吗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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