半懂

印光法师文钞

答崔树萍居士问

问,地藏王菩萨,为奉行佛法之人,在阴曹职司幽冥教主,系入六道度众生者。然常人每误为神祇,或灵鬼者,诸如此类,不一而足。然则奉行佛法的菩萨,与天仙鬼神,将何由判别耶。

问:地藏王菩萨,是奉行佛法的人,在阴曹地府中担任幽冥教主的职位,是入于六道度脱众生的大菩萨。然而平常人常常误将菩萨当作神祇,或者灵鬼,诸如此类,不一而足。那么奉行佛法的菩萨,与天仙鬼神,将怎样来判别呢?

答,神祇乃业报所感,可云职司。地藏菩萨,以弘誓大愿,在幽冥度脱众生,何可云职司乎。世人不识凡圣,一概视作神鬼,亦无怪其然。譬如小儿,只识其家之人,余一切人,彼皆完全不知,当谓一切人,皆不如彼父母之尊贵矣。

答:神祇是业报所感,可以说是担任职务。地藏菩萨,以弘誓大愿,在幽冥界度脱众生,怎么能说是担任职务呢?世人分别不清凡夫、圣者,一概看作神鬼,这样也不奇怪。譬如小孩子,只见过他家里的人,其余一切人,他都完全不知道,当然会认为一切人,都不如他父母尊贵了。

既知断惑证真,了生脱死者,方为小乘圣人。破无明,证法性者,方可谓之大乘菩萨。而未断烦恼,仗宿福力,得为神祇,尚与天人地位相去悬远。况已证法身之大菩萨乎。不知佛法,纵判也不能了知。已知佛法,用不著判。

既然知道断惑证真,了生脱死,才是小乘圣人。破无明惑,证得法性,才可称为大乘菩萨。而未断烦恼,依靠宿世的福力,得以成为神祇,尚且与天人的地位相去甚远。何况是已经证得法身的大菩萨呢?不明白佛法,即使判别,也不能明了知道。如果已经明白佛法,就用不著判别了。

问,感应篇,谁人著作。对于他教典籍,以何法辨别之。

问:《感应篇》,是谁写的。对于其他宗教的典籍,用什么办法来辨别呢?

答,感应篇通行本,有太上二字,谓为老子所作。亦有谓本抱朴子而广之。然不必究其为何人所作,只取其书所说之益。所谓不以人废言也。圣人立法,固不必定取圣人所说为法,只取其益世道人心为事。

答:《感应篇》的通行本,有“太上”二字,一般认为是老子所写。也有人认为,原本出自葛洪的《抱朴子》,后来广泛流传。然而不必要追究这本书是什么人所写,只取这本书中所说的道理能够利益人的地方。所谓:不以人废言也。圣人建立法则,原本就不必一定要取圣人所说为法,只取其利益世道人心为事。

虫文鸟书,大开文字之端,敢以虫鸟不足重,而不用其文字乎。举此一事,可以息彼妄论是非者之无益繁词。此种繁词,尚不如春禽昼啼,秋虫夜鸣之有天然风味也。

虫书篆书,大开文字之端,怎敢因为虫子飞鸟,不值得注重,就不用这种文字呢?举出这件事,就可以止息那些妄论是非者的毫无利益的繁琐言辞。这些(轻视文字的)无益言辞,还不如春天的鸟儿在白天婉转啼鸣,秋天的虫子在夜晚静静鸣叫,而有天然风味啊!

问,何谓五部六册。

问:什么叫五部六册?

答,此外道妄著之书,分五部类,而有六册。故名五部六册。此种书,何须问之。问此,如不以五经四书为是,而欲研究里巷赤子所唱俚曲。枉费心神,了无所益。

答:这是外道瞎写的书,分为五个部类,而分有六册。所以名为五部六册。这种书,用不着问。问这些,如同不以《五经》《四书》为是,而想要研究街巷百姓所唱的通俗歌曲。枉费心神,毫无利益。

问,萍任律师处文牍,职司撰稿。固随时注意,免种恶因,然为人申抑白冤,每遇有犯罪证据充分,委提刑诉时,虽出诸委托者之意旨,然因我作稿而坐罪,于心究有未安。而今之操律务者,就沪上言,已八百余人。少存良心者,固不乏人,然多有不仅无此不安之心,甚至卑鄙不堪,直接间接蒙其祸害者,不胜屈指。敢乞开示,斯亦挽救人心之一端耳。

问:弟子任职于律师处的文秘,担任撰稿的职务。故此随时注意,免种恶因,然而为他人申明冤理、表白冤情,常常遇到有犯罪证据充分,委托提起刑事诉讼时,虽然是出自诸位委托人的意思,但因为是我写的文稿而治罪,于内心究竟还是不安。而现今做律师的,在上海来说,已有八百多人。稍存良心的人,固然也有不少,然而有很多人,不仅没有这样不安的心,甚至卑鄙不堪,直接或间接蒙受他们祸害的人,非常多。敢请大师开示,这也是挽救人心的一个方面。

答,此种事,要常常存天地鬼神佛菩萨悉知悉见吾人之心,自可不造恶业。否则本为排难解纷立此法,实为敲诈良善,奖励奸宄之据,可畏之至。倘有别种生计,固当脱离此范围,为最上一著也。

答:这种事,要常常存有天地鬼神、佛菩萨,完全洞悉知道看见我们的心,自然就能不造恶业。否则,本来是为调解纠纷,建立的法律,实际成为敲诈良善,奖励奸诈的依据,可怕之极。倘若能找到别的工作,固然应当脱离这个圈子为上策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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