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精神不足,所有的事情都容易健忘。以致上封信问到妇女月经期中可否礼佛,忘了回答。接着想到这虽然是小事,或许有人不明白,致使妇女在每月之中,礼诵的工夫因此间断,也很有关系,所以现在补答。
凡事都必须斟酌人情、道理,才能得到适宜的办法。坚持原则而又能有所变通,才能适于中道。正理、原则是一定不变之道,而有千变万化的事境与人情。原本就应当以不变的理与变化的事,互相参合来论说,那么人情、义理,原则、权便就两得了。如果执定死板的原则,认为这样才是遵守原则,而能不违背义理原则的情况,是很少的。
孝子事奉双亲,不敢起一念违逆之心。如果他的父母亲有痈伤,不妨用金鎞刺破痈伤,挤出脓血。即使父母亲喊痛,也不能顾及。因为不这样做,不能令父母亲安康。不这样做,就是不孝。如果不懂事的人,见到此人这样做,被称为行孝,他也如此用金鎞来刺没有生疮伤的父母亲,就成了大逆不道了。所以知道人情、义理相符合,才是遵守原则正道。
如《普陀山志》中短姑的这件事,她的嫂子不许她一同去进香,菩萨怜悯而为她送饭,因为菩萨推究她的诚心,不计较她的行迹(此事流传已经很久了,然而详究这件事,是后人附会而传。现今只论其中的情理,不论这件事的真假)。故知妇女在月经期,礼佛诵经,也没有妨碍。只是宜少礼,多在自己房中念佛。
如果应当受持经典,也不妨照旧读诵,只要能清洗洁净,就很好。如果形势有所不能,只要自己努力做到洁净,不要让手被月水所污,就没有妨碍了。我过去曾经指甲生疮,很多天不敢洗生疮的手指。然而仍照旧礼诵,不认为这有罪,因为生病的缘故。假使手指没有生疮,就罪不可逃了。
[1]守经达权:形容坚持原则而能变通、不固执。经,正道,原则。权,权宜,变通。
[2]短姑:相传有姑嫂俩发愿朝圣普陀,不巧当天小姑月事来潮,自愧不洁,不敢下船入山。其嫂短之无福,独自进山。不想时近晌午,潮水大涨,小舟与岸相隔,小姑久坐船中,饥不得食。却见一村妇手持食盒,自岸边向潮水中投入石块,踩石入船,放下食盒而去。其嫂进香归来后,记起瞻仰莲座时,见到观音大士衣据湿着一片,方知乃为观世音菩萨所为。短,埋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