半懂

印光法师文钞

复江易园居士书四

初三接有朋书,谓令严去世,阁下哀毁欠调,不能秉笔,命代为述,不禁戚伤不已。然令严寿高七十有五,子妇孙曾满前,无大病而终。且阖家念一天多佛,不断佛声,当必赖孝眷之诚,蒙佛接引往生矣。如是则有何所憾。

初三接到江有朋的信,说你父亲去世,你因为哀痛损伤身体,失于调养,不能执笔,命他代为叙述,我不禁戚然悲伤不已。然而你父亲高寿七十五岁,儿子媳妇、孙子曾孙满堂,没有大病而终。而且全家念一天多的佛号,不断佛声,一定会因为孝子贤孙的诚心,蒙佛接引往生了。这样又有什么遗憾的呢?

虽孝子不忍离亲,而世相无常,决无长住世间之理。但当以佛法资益其神识,固不必执著世礼,而过为哀毁也。事亲之道,必取其大者。彼不知佛法者,只知哀毁为孝,究竟于亲无益,于己有损。何若转哀毁之心以念佛,则其益何止天地悬殊也。

虽然孝子不忍父亲离开,然而世相无常,绝对没有长住世间的道理。只应当以佛法来资助利益他的神识,原本就不必要执着世俗礼节,而过份地哀痛损伤身体。事奉双亲之道,必定要取其中的大节。那些不知道佛法的人,只知道哀痛伤身是孝,然而这样究竟对于父母亲没有利益,对于自己却有损伤。不如转哀痛伤身之心来念佛,那么这个利益何止天地悬殊呢?

阁下明理,当不以光言为谬。光贫无所有,凡朋友亲丧,皆于朝暮课诵回向时,称彼亡人之名,为之回向。今为令严回向三七,以尽友谊。

你是明理之人,应当不会认为我的话是错谬。我贫无他物,凡是朋友的亲人故去,皆在早晚课诵回向时,称亡人的名字,为他回向。现今为你父亲回向三个七,以尽友谊。

至云令令侄知源寄洋二百元,以一百供养三宝,以一百放生。窃谓去年令夫人之丧,以百元打一堂佛七,今亦如是办。适值念佛堂止十二人,故不加请,共九十圆。以十圆于十日午,供养大众攒菜。则阁下供养三宝之心愿已满,而念佛之事,亦复不缺,为两适其宜耳。

至于说令你的侄儿江知源寄二百洋元,以一百元供养三宝,以一百元放生。我认为去年你夫人的丧事,用一百元来打一堂佛七,如今也这样办。正好念佛堂只有十二人,所以不用多请人,一共九十圆。剩下的十圆在十日的中午,供养大众加菜。那么阁下供养三宝的心愿已满,而念佛的事,也不缺少,就两方面都合适了。

放生之洋,依光愚见,宜择其利益大者为之。现已于九月将观音大士颂付排,约于明春正二月出。似宜将此洋印大士颂三百部流布,令一切人同沾大士慈恩,同知戒杀护生为超胜耳。

放生的钱,依我的愚见,应该选择利益大的事来做。现已在九月份将《观音大士颂》交付排印,大约在明年春天正、二月出书。似乎宜将这一百元印《大士颂》三百部来流布,令一切人同沾大士慈恩,同知戒杀护生,更为殊胜。

如必欲放生,当为示知,普陀不可放生,以在大海中,生多无所归(海水咸,淡水中鱼,一入即死)。当寄南京法云寺,此现在南方第一处放生道场也。

如果一定想要放生,应当要告诉你,普陀山不可放生,因为在大海中,所放的生命大多没地方可去(海水是咸的,淡水中的鱼,一入海水就死)。应当寄到南京法云寺,这里现在是南方第一处放生道场。

观音颂,光欲募印数十万部,遍布中外。故令打四付纸板,以为预备。然以人微德薄,恐无此感格。上十万部,当可做到。现已有五六万部任者矣。

《观音颂》,我想要募印几十万部,遍布中外,所以令他们打四付纸板,作为预备。然而因为人微德薄,恐怕没有如此的感通。上十万部,应当可以做到。现在已经有五六万部任资的人了。

一居士以五千圆为母祈,寿未终则速愈,寿已终则往生。光令印大士颂一万部,系三千三百,余一千七百印不可录。彼已应允。

一位居士出五千圆为母亲祈祷,寿命未终则快速痊愈,寿命已终则往生西方。我让他印《大士颂》一万部,是三千三百元。剩余的一千七百元印《不可录》。他已经答应了。

其二百圆,不知令寄何处。普陀不便,当令寄上海为最便当,最稳妥耳。祈息哀念佛,并率家人念佛,为报亲尽孝之至谊。勿拘于世礼,是为得焉。

这二百圆,不知道让江知源寄到何处。普陀山不方便,当让他寄到上海最为方便,最为稳妥。请息哀念佛,并率家人念佛,作为报亲尽孝的深厚情谊。不要拘于世俗礼节,这样才能得益啊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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