半懂

印光法师文钞

与马契西居士书十二

(戒磕头布上打印)

🔎 ◤…读书会第630天…◢
下院当家来,以所寄壬年信及物件交光。知所寄白布,托壬年以打印者。此事罪过之极,以菩萨名号作拜垫用,已属亵渎至极。况尚有就地作坐垫用者。

下院的当家师来,将你寄给壬年的信及物品交给我。从而知道你所寄的白布,都委托壬年在上面盖了印鉴。这件事罪过到了极点,将菩萨名号当作拜垫用,就已经是亵渎到极点。更何况还有放在地上当坐垫用的。

余光绪二十年在普陀一见,二十一年在育王又见,以为诧异。告于舍利殿殿主,彼云此宁波家风也。

我光绪二十年(1894)在普陀山见过(这样的做法),二十一年(1895)在阿育王寺又见到,很诧异,就告诉了舍利殿的殿主,他说这是宁波一带的家风。

自惭无力挽此恶风。使光若作一方主人,当必到处声明此事之过。俾有信心者,唯得其益,不受其损也。

我惭愧自己没有能力挽救这种坏风气。假使我作为一个地方的主事人,必定会到处声明这种做法的罪过。使得(对佛法)有信心的人,只得到利益,而不因为这种亵渎的作法受到损害。

🔎 ◤…读书会第631天…◢
且托者既属至戚,何不开陈罪福,以祈用白布作垫。一则仍不污衣,二则唯益无损,其于彼方为有益。何可循例缄默,仍代为彼转求。

而且,委托的人既然是很近的亲戚,(他)为什么不(对你)说清这件事的罪福利害,让你用纯白布做拜垫。一来不会弄脏衣服,二来只有利益没有损害。(向你说明这些)对于他(本人)也是有利益的。怎么可以依照旧例沉默不语,仍然代你来转求加盖印鉴。

安士全书书底印字,汝尚肯说其过失。此过失大于彼百千万倍,固宜为一切信心人详言之。

《安士全书》书底印字,你尚且肯指出其中的过失。而这个过失大过书底印字百千万倍,自然应该向一切有信心的人详细说明。

育王之印,现已破碎不成字相(此约光绪二十一年所见说)。实则释迦如来真身舍利宝塔之印。普陀印有几颗,法雨寺金印,玉印,皆是敕建南海法雨禅寺观音宝印。

阿育王寺的印,现在已经破碎不成字相了(这是针对光绪二十一年,我所见到的来说)。实际上那是释迦如来真身舍利宝塔之印。普陀山有几颗印,法雨寺的金印、玉印,都是敕建南海法雨禅寺的观音宝印。

世有子孙将其祖父之名,用作拜垫,人必以为忤逆。况佛菩萨大圣人之名号哉。宜于亲信人前,劝其勿用。以一传十,至百至千至万,岂不能即灭此恶风耶。凡事皆由一人倡之,众人和之,遂成俗例。反邪归正,何独不然。

世间如果有子孙将他祖父的名字,用来作拜垫用,人们必定认为他忤逆不孝。何况是佛菩萨大圣人的名号呢!应该劝亲戚朋友们不要这样做。这样以一传十,到百千万人,难道还不能灭除这种坏风气吗。凡事都是先由一个人倡导,然后众人相附和,于是成为习俗惯例。反邪归正,也应当如此啊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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