半懂

印光法师文钞

复范古农居士书二

🔎 ◤…读书会第399天…◢
中阴者,即识神也。非识神化为中阴,即俗所谓灵魂者。

中阴就是识神。并非识神化为中阴,也就是世俗人所说的灵魂。

言中阴七日一死生,七七日必投生等,不可泥执。中阴之死生,乃即彼无明心中,所现之生灭相而言,不可呆作世人之死生相以论也。

说到中阴七天一死生,七七四十九天必投生到各道中等等说法,不可一概而论。中阴身的死生,是就亡者充满无明的心中所显现的生灭相来说的,不可呆板地当作世间人的死生相来相提并论。

中阴受生,疾则一弹指顷,即向三途六道中去,迟则或至七七并过七七日等。

中阴受生,快的话,在一弹指顷,就投生到三途六道当中去了,慢的话,有的要到七七四十九天,还有的要超过七七四十九天等等。

🔎 ◤…读书会第400天…◢
初死之人,能令相识者,或见于昼夜。与人相接,或有言论。此不独中阴为然。即已受生善恶道中,亦能于相识亲故之前,一为现形。此虽本人意念所现,其权实操于主造化之神祇。欲以彰示人死神明不灭,及善恶果报不虚耳。

刚刚去世的人,能够让相互熟识的人,有时在白天或夜间见到他。与人相迎交接,有时也能有所言论。不只是中阴有这种情况,即使是已受生善恶道中的众生,也能够在相识的亲友故交之前,一为现形。这虽然是他本人的意念所现,但权力实际上还是操纵在主掌造化的神祇手中。想以此来昭示世人,人死之后神明不灭,以及善恶的果报是真实不虚的法则。

否则阳间人不知阴间事。则人死形既朽灭,神亦飘散之瞽(gǔ)论[1],必至群相附和。而举世之人,同陷于无因无果,无有来生后世之邪见深坑。

否则,阳间人不知阴间事。那么认为人死身体腐朽之后,神魂也随之飘散等不明事理的言论,一定会有很多人附和。从而使举世之人,共同陷入无因无果,没有来生后世的邪见深坑中。

🔎 ◤…读书会第401天…◢
将见善者则亦不加惕厉以修德,恶者便欲穷凶极欲以造恶矣。虽有佛言,无由证明,谁肯信受。

将会看到想要行善的人,便不再心里有所警惕恶事而努力地修德;作恶的人,就更想穷凶极欲地造作恶业了。虽然有佛说过的话,但没有证明,谁肯相信接受?

由其有现形相示等,足征佛语无妄,果报分明。不但善者益趋于善,即恶者其心亦被此等情理折伏,而亦不至十分决烈。

由于有死去的人现出形相示现等等,足以证明佛说的话绝对没有虚妄,果报丝毫不爽。不但使善人更加努力地积极行善,就是恶人的心也会被这些因果报应等情理所折伏,而不至于坚决造恶而不悔改了。

天地鬼神,欲人明知此事。故有亡者现身于人世,阳人主刑于幽冥等。皆所以辅弼佛法,翼赞[2]治道。其理甚微,其关系甚大。此种事古今载籍甚多。然皆未明言其权之所自,并其事之关系之利益耳。

天地鬼神想要人们明白这件事,所以才有亡人现身于人世,活人在幽冥阴间主管刑罚等等事情。这些事例都是为了辅助佛法弘扬,辅助治理世道人心。这个道理很微妙,但关系却很大。这种事在古今的书籍上有很多记载。然而都没有明白说清这个操纵的权力来自哪里,以及这些事情关系到的利益罢了。

🔎 ◤…读书会第402天…◢
中阴虽离身躯,依旧仍有身躯之情见在。既有身躯之情见,固须衣食而为资养。以凡夫业障深重,不知五蕴本空,仍与世人无异。

中阴虽然离开了身躯,但依旧还有身躯的情见在。既然有身躯的情见,就必须有衣食来加以资养。因为凡夫业障深重,不知道五蕴本空,在中阴时的情想还是与世间的人没有什么差异。

若是具大智慧人,则当下脱体无依。五蕴空而诸苦消灭,一真显而万德圆彰矣。其境界虽不必定同,不妨各随各人之情见为资具。

如果是具有大智慧的人,进入中阴之后则能当下脱离躯体,无所依著。五蕴皆空而诸苦消灭,一真显现而万德圆彰啊!这个境界虽然不必定都相同,不妨随各人的情见来为其准备资生用具。

如焚冥衣,在生者只取其与衣之心。其大小长短,岂能恰恰合宜。然承生人之情见,并彼亡人之情见,便适相为宜。此可见一切诸法,随心转变之大义矣。

例如焚烧冥衣,以活着的人来说,只取他送衣的心。这个衣服的大小长短,岂能恰恰合适。然而承着活人的情见,以及那个亡人的情见,就刚好合适了。由此可见一切诸法,随心转变的大义了。

死之已后,尚未受生于六道之中,名为中阴。若已受生于六道中,则不名中阴。其附人说苦乐事者,皆其神识作用耳。

人死之后,尚未受生于六道之中,名为中阴。如果已经受生于六道中,就不名中阴了。有附着人体诉说苦乐之事的,都是他们的神识作用罢了。

🔎 ◤…读书会第403天…◢
投生必由神识与父母精血和合。是受胎时,即已神识住于胎中。生时每有亲见其人之入母室者,乃系有父母交媾时,代为受胎。迨其胎成,本识方来,代识随去也。

投生必定由神识与父母精血和合。在受胎的时侯,神识就已经住在胎中。出生的时候,每每有人亲眼见到这个人进入到母亲内室的,这种情况是在父母交媾时,代识来受胎。等到这个胎儿长成,本识才来受生,代识随即离去。

欲海回狂,卷三第十二页,第八,九,十,十一,十二行,曾有此问。原答颇不中理,光为之改正,当查阅之。

《欲海回狂》,第三卷十二页,第八、九、十、十一、十二行,曾经有这个提问。原来的回答很不合理,我加以改正了,应当去查阅。

原答云,譬如鸡卵,有有雄者,有无雄者。未有识托之胎,如卵之无雄者也。不知卵之无雄者,即令鸡孵,亦不生子,何可为喻。

原答说:“譬如鸡蛋,有受过精的,有没有受过精的。没有神识前来托入的胎,如同没有受精的鸡蛋一样”。他不知道鸡蛋没有受精,即便让母鸡来孵,也不会孵出小鸡,怎可以此来作为比喻。

光只期理明,不避僭越。故为居士陈其所以。圆泽之母怀孕三年。殆即此种情事耳。

我只期望将这个道理说明白,不避讳有超越本份的嫌疑。所以为居士你陈述其中的所以然。圆泽禅师的母亲怀孕三年。大概就是这种情况吧!

🔎 ◤…读书会第403天…◢
此约常途通论。须知众生业力不可思议。如净业已成者,身未亡而神现净土。恶业深重者,人卧病而神婴罚于幽冥。命虽未尽,识已投生。迨至将生,方始全分心神附彼胎体。此理固亦非全无也。当以有代为受胎者,为常途多分耳。

这是就常途通论来说的。必须知道众生业力不可思议。例如净业已经成就的人,色身还没有死而神识显现在净土。恶业深重的人,人卧病在床而神识受罚在幽冥界。寿命虽然还没有尽,神识已经去投生了。等到将要受生,方才全体心神附在受生的胎体之上。这个道理固然是有,但很少出现。应当以有代为受胎的代识,做为常规多数的情况。

三界诸法,唯心所现。众生虽迷,其业力不思议处,正是心力不思议处,亦是诸佛神通道力不思议处。

三界诸法,唯心所现。众生虽然在迷,其业力不可思议的地方,正是心力不可思议的地方,也是诸佛神通道力不可思议的地方。

光近十余年,目力不堪为用,故于经论不能广引以证。然其理固非妄出臆见[3],以取罪戾也。

我近十多年来,眼睛不好,不能承受用眼过多的事情,所以对于经论,不能广泛引用来加以证明。然而这个道理,并不是随便出自我的主观私见,来自取罪过的。

死生,众生之大事。因果,教化之大权[4]。愿阁下不惜广长舌,以因果报应为转烦恼生死,成菩提涅槃之一助。则法门幸甚,众生幸甚。

死生,是众生的大事。因果,是教化的大权。愿阁下你不惜广长舌,以因果报应作为转烦恼生死,成菩提涅槃的一个助力。那么法门和众生就太幸运了!

 

< 学习笔记 >

[1]瞽论:不明事理的言论。

[2]翼赞:辅佐。

[3]臆见:个人的私见,主观的看法。

[4]大权:指权衡标准、法则、规律。权,秤砣。